“超低价”房不能只是一个传说

2010年03月23日 07:14   来源:西安晚报   李劭强

  最近,杭州多个楼盘出现“超低价”商品房交易现象,售价从每平方米两万元降至一万元。那么,普通百姓能捡到这样的便宜吗?不可能。许多人认为,这些房地产商“发善心”是为了某些人“发大财”,存在腐败利益输送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3月22日《西安晚报》)

  如今,房市越来越看不透了,就连对半折的房子,竟然也出现在房市交易中。如此大幅度的优惠岂不是提前实现了房价下跌的梦想?遗憾的是,对半折的房子确实存在,但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这些房子只是一个传说——只能听别人说它存在,自己是不可能得到的,甚至连具体的情况都无法准确得知。

  虚无缥缈是这些“超低价”房呈现出来的面目。人们不知道何时会有“超低价”房抛出,也不知道怎样才能买到“超低价”房,更不知道到底是谁买了“超低价”房,整个“超低价”房在普通购房者眼中就像是一个无法辨清的影子。既然“超低价”房只是一个传说,普通购房者似乎就该死心了。

  但话又说回来,既然市场交易强调公平,这个看似是传说的“超低价”房,就不能仅仅只是一个传说。毕竟,在这个传说中,有很多违背常识的情况存在。

  第一,明明房价在不断飙升,为何还会有类似吐血大甩卖的贱卖?这显然不符合人们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在正常的销售中谁会赔钱赚吆喝?

  第二,明明缺房的人很多,想买低价房的人更多,为何能够知道、买到“超低价”房的只是少数人,这些少数人共同的特征是什么?当待遇只能为少而又少的人享用时,所谓的待遇通常是特权。

  当很多情形明显违背常识、常态时,我们可以把这样的情形看成是匪夷所思的现象,而这些现象背后必然有需要重视的问题。比如:“超低价”房是否应该存在?这好像不是一个问题,既然买卖“超低价”房的过程你情我愿,“超低价”房为何不能成为买房双方个人的事情?

  如果我们把“超低价”房放在公平交易的视角下考量,就会发现,“超低价”房虽然是个好东西,但也不能因此扰乱市场的秩序。其实,“超低价”房也有成本,若真的亏了本,那些亏掉的部分,一定会在其他房子的交易中找回来的。

  还有更严重的问题需要重视,当“超低价”房成为特权时,这种特权是否在制造不公。假如,“超低价”房源自开发商与某些单位的合作,那么这种合作是否是一种不公平?假如,“超低价”房卖给的是开发环节的相关官员,或其亲戚朋友,这样的买卖就可以理直气壮,光明正大?

  “超低价”房不是一个新问题,之所以被媒体再次报道,跟房价与现在的市价反差过大有关。可以说,“超低价”房中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正面的足够回应,“超低价”房一直像个传说。因此,当“超低价”房以如此反差的价格成规模出现时,应该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主动厘清:“超低价”房到底如何定性,“超低价”房的交易到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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