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国家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未来20年房价上涨压力仍很大。部分城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最主要还是供给、需求和管理上的问题。(3月9日《武汉晚报》)。
对此,姜部长提出了三项抑制房价的措施:一是增加供给: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供给;加快、加大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建设,扩大供应范围;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二是抑制投机性需求,对第二套房的消费采取经济措施进行控制。第三是加强管理,解决捂盘惜售问题。
其实姜部长这番话,与去年年底以来的政府表态差不多。固然,增加、加强、加快这些“加法”是必要的,但同时也该做做“减法”——减少房地产业的相关税费,让利于民。
去年底,南昌一位房地产开发商曾经公开过他开发的楼盘价格,从拿地到建起房子销售的价格中,政府部门的税费就占到了45%左右。全国两会上,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公布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现阶段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2项之多,涉及房地产的收费多达50项,两项共计62项。这些项目的税费,已经占到了房地产价格的30%—40%。这两种渠道的数据大体是吻合的。
如果能把一些不合理、不应该、可收可不收的税费取消掉,或降下来,让利于民、让利于企业,或许我们的房价能够有很大的降低,或许能将20年的压力缩短至15年、10年!62项中哪怕是减掉三分之一,对于降低房价的作用也是可想而知的。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