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中国经济颇受金融危机拖累,全国住房均价却逆势疯涨。任志强们自然要说,房价只会涨不会跌。广东房协会长蔡穗声日前更是断言,“30年内大趋势是往上走”。他们的意思是,房价上涨是必然的,大家只能认命。
个中逻辑似是而非,就算承认涨价必然性,也不是每涨一块钱都合理,购房者都得接受。需求旺盛带来房价上涨,这是市场使然;温州游资把海南房价炒到每平方米7万元,所谓需求只是伪需求,政府可以对炒房游资进行适当监管。钢筋水泥涨价了,房价水涨船高;但官员把住关口“吃拿卡要”,带来开发成本上升,这样的价格上涨就不合情理。
这几天,昆明正在开人代会。据云南《新生活报》1月18日报道,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在会上公开讲,“昆明房价不低”,原因是存在“巨大的贪污腐败”,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下一步会对腐败官员进行查处。这种表态,很可能是国内高官第一次公开承认官员腐败与高房价的部分因果联系,较权威地证实了高房价中腐败成本的存在。
现在有些人士肯定高房价,他们眺望着房价上涨的“大趋势”,论证涨价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从长远看,中国各类资产必然增值,所以房价上涨是合理的,疯涨也正常。但他们恰恰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中国人多,城市化尚处于初级阶段,对城市住房产生“可持续”需要,“大趋势”看涨。但涨可以是大涨也可以是小涨,还可以是疯涨。具体涨多少合理,涨幅中有没有不合理因而应该被剔除的部分,确实需要认真研究。
其实,所谓“大趋势”只是推动房价上涨的众多因素中的一个,房价疯涨是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有经济因素、社会因素,还有政治因素。有些因素起作用是合理的,有些则未必合理;有些是客观因素,有些则是人为的;有些属于中性,有些却是不道德甚至邪恶的。对于这些因素,我们决不可稀里糊涂地全盘“笑纳”。
现在谈论房价,带有太多先入之见,很多是利益之争,缺乏理性精神。业内人士,喜谈“大趋势”,“丈母娘刚性需求论”、“离婚推高房价论”也出来了。地方官员,喜欢横向比较,县城看省城,武汉看上海,上海看纽约。学界拍脑袋的多,少有人对推动房价上涨的因素进行“分类学”研究,至今连房价成本也说不清。学者没研究,官员更是稀里糊涂,调控政策自然大而化之。
一个当务之急,是把构成房价的诸因素清理出来,把它们在房价中各自的占比弄清楚,使之成为“公共知识”。成本是多少,利润有多少,要有一本明白账。地价占多大比例,原材料占多大比例,政府税费占多少,官员腐败带来多大成本,不能永远稀里糊涂。没有这种“分类学”研究,大家对房价疯涨的根源没谱,于是政府调控缺乏精准性,开发商无法自我辩护,老百姓心有不甘,大家都只能一起生闷气。
仇和公开承认,高房价中有腐败成本,那么我们不妨运用社会科学手段,调查调查腐败成本在房价中的占比。现在抓了一批向房地产开发伸手的贪官,但腐败在宏观层面对房价有何影响,还不清楚。调查研究有两个直接的好处,一是有利于政府出台合理的政策,遏制房价疯涨;二是有利于反腐大计,有关部门可以有针对性地加强审计与会计制度,反腐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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