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活公积金,遏制高房价

2010年03月06日 09:58   来源:千龙网   王吉绯

    岁末年初,房地产调控政策接连出台,从中央的“国4条”和“国11条”到地方的“京11条”等,再到各职能部门陆续发布的文件、措施,宗旨都是稳定房价。除了这些举措,笔者认为还可以把一个“重型武器”用好用活,那就是住房公积金。

    房价上涨过快的原因之一是需求旺盛,这些需求中有的是消费(自住),有的是投机(炒房),市场本身很难辨别清楚,因为大家都使用不记名的人民币。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者则是城镇在职职工,大多都是上班族,他们是住房刚性需求的主体人群,多半属于“夹心层”,既买不起商品房,又达不到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将消费和投机区别开来,才能支持消费需求,抑制投机需求。不管是城市本地户籍居民,还是外来务工人员,只要你在这里工作和纳税,就应该享受应有的保障,能够买得起一套自住的房子。如果是非上班族以投资甚至投机为目的购房,就不应受到保障,因为他已经有足够的实力,可以通过市场手段购房。

    怎么保护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自住的群体呢?要给予更多独享折扣。按照当前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有一些贷款利率优惠,但是幅度太小了。如果买一套100万元的住房,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贷款20年,采用公积金贷款仅仅比商业贷款优惠了3万元左右,最多算是九七折。

    严格说来,住房公积金的优惠并不是行政干预的限价手段,而是市场客观存在的合理折扣。因为人民币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购买任何商品,而住房公积金却是专款专用的,货币的选择权受到了限制,应该得到一定的补偿。假如一个大学毕业生刚参加工作就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可能要5年后才结婚买房,相当于提前5年参加团购,而且签合同下定金,拿到的折扣应该以10%为单位。

    笔者相信,只要住房公积金的优惠幅度足够大,就能对遏制高房价产生显著作用。举例来说,假设市场上投机需求和消费需求各占一半,当房子成本每平方米4000元、房价每平方米6000元时,如果消费者的优惠幅度(笔者定义为“货现率”,指对放弃储蓄行为或选择特定消费的一种补偿)为20%,那么5000元住房公积金可当作6000(5000×120%)元使用。相较之下,投机者购房就占不到多少便宜了,即便他打算在房价暴涨后卖出,比如房价涨到每平方米10000元,如果政府将公积金货现率调高到100%,消费者还是用他的5000元住房公积金当作10000元使用,去买开发商的新房,谁还会理会投机者的高价二手房呢?

    一个现实的问题,公积金提高优惠幅度之后,相对于现金的差额怎么弥补?第一个来源是开发商,由于产品被预订,能够提前回笼部分资金,有的放矢地组织生产活动,降低原材料和商品库存,减少营销广告等经营成本,理所当然要付出一定优惠作为代价。第二个来源是地方政府,通过诸如退税、退还部分土地出让金等,有针对性地补贴给目标消费者。此时,政府可以考虑停止新建经济适用房,对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特殊人群以购房额度进行直补,购房额度的优惠率与住房公积金相同即可。第三个来源是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投资收益。

    住房公积金的货现率具有操作简单、针对性强、灵活性好、惠及面广、长期有效等特点。具体数值可以由中央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规定,也可以由地方相应机构自行规定,甚至开发商自己也可以组织起来,专为住房公积金打折。另外,住房商品是不动产,调控住房公积金的货现率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比如北京希望鼓励丰台、顺义建立新城,不希望海淀地区居民更多增加,在制定货现率时,可以规定丰台、顺义的优惠率为25%,而海淀为15%。

    住房公积金其实是一种消费账户,可以作为调控消费需求的有效手段。我们多年来已经建立了覆盖面极广的住房公积金体制,具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其资金规模,无论从存量还是从增量上看,都是非常庞大的。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超过万亿元。即使不计配套现金和贷款,按照全国住房平均单价5000元计算,也足以撬动2亿平方米的需求。用活住房公积金,不仅有望遏制高房价,还将极大调动各方面购房和建房的积极性,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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