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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屋”是政府职责

2010年03月06日 08:24   来源:北京晚报   苏文洋
    今年两会的热点之一,不再是泛泛地议论高房价。代表、委员拿出了公众的议案、提案,问题直指“居者有其屋”的解决路径。

    住房市场化12年之后,全社会基本上达成共识,要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完全市场化操作、交给市场主导来解决是行不通的。即使是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市场化程度相当高的国家,这条路也走不通。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土地归全民、集体所有,而中低收入人群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要通过“给富人盖房”的开发商和价高者得的竞价方式去解决“居者有其屋”,几乎是南辕北辙。

    实现“居者有其屋”,目前可行的办法只能是一部分市场化,一部分半市场化,一部分非市场化。国内富人和海外买家要市场化,品种丰富,价高者得。“夹心层”收入人群半市场化,给予适当的贷款和利息优惠。中低收入和贫困阶层,则由政府提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由此观之,仅仅出台一些应急性的抑制高房价政策,打击囤地、捂盘,严控投资投机购房贷款,严把房地产企业融资关,险资不允许直投房地产等措施,也只是不让房价上涨过快过猛,连让房价回归到合理价位的目标都难以实现,更不用说以现有出台的若干条措施去解决“居者有其屋”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目标,可以说是办不到的事情。即使所有临时性的措施,百分百地发生效力,也就是暂时给高房价降一下温度。而且,根据过去的经验,开发商会一边继续捂盘,一边通过他们操控的媒体鼓噪“遭遇寒流”、“度日艰难”等,用时间换空间,以拖延战术等待下一次政策的放开。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用这种手段实现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就是每一次短期调控后,房价又进入新一轮暴涨的原因。王石这回不肯再谈“房价拐点论”,因为他知道这些调控措施背后的人,实在太有力量了。既能让房价暂时调下来,又能让房价持久调上去。措施都是人制定的,有人调控措施,有人通过控人来调控措施,中国的开发商基本上可以做到这一点。

    两会代表、委员肩负人民的重托,不受开发商的调控,提出“二次房改”等建议,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在法理上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的执政理念,这是实实在在地为实现“居者有其屋”鼓与呼。有媒体说,这次全国两会或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分水岭。我以为,分水岭的标志不在于通过调控使房价降下800元还是1000元,而是从根本上明确实现“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职责,并监督政府部门在“居者有其屋”方面拿出切实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提出限期完成的目标。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代表、委员们要问的不光是市场上的事情,更要议政府该管而没有管好的事情。不用去和开发商论战房价高低,那是永远也扯不清的事情,以往调控的失败就在于就房价论房价。只有跳出房价高低的争论怪圈,推动“居者有其屋”的政府职责全面落实,才能够真正不负人民的重托。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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