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是“被增长”

2009年12月29日 07:00   来源:红网   洪巧俊

  2009年还剩下几天,这一年,我们一直都“被”式生活着,被增长,被听证,被幸福,被代表,被就业……有网友说,临着年末,中国9亿农民也被增长了一把。12月28日中新网报道,记者从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好于预期,实现了持续稳定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人民币,实际增长6%以上。

  农业部公布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为何被网友一边倒的责问,我想是大多从农村出来,父母仍在农村的人,他们对农村情况十分了解,对照家庭收入,觉得差距很大,所以产生了不满情绪。比如山东淄博的网友就说:太片面了吧,我家是三口人的土地,小麦卖3000元,玉米3500元,一共6500元,成本3000,三口人的实际纯收入每年3500元,怎么能到5000元?还有网友如此调侃:“哇,中国的农民好富裕啊,人均年收入破5000了(700美金),一个月58美元,一天2美元呢,多幸福啊!”

  那么,农民的纯收入究竟是不是突破了5000元,又是如何统计出来的?资料显示,农民人均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调查补贴-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家庭常住人口。我在县乡工作了多年,乡村统计农村人均纯收入,能算的都算进去了,粮食是满打满算的,连成本也没减掉,农民养一只猪、几只鸡,还有外出打工等,这些都包括在内,就连柴火、种自己吃的蔬菜也统计了。

  怨言多的“人均”,不一定能反映农村中大多数农户的平均收入水平。眼下,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农民收入贫富差距越拉越大,一部分高收入农户片面拉大了平均指标,导致在很多情况下农民人均纯收入并不能反映大多数农户收入水平,这就是很多网友认为被农业部“被增长”的根本原因。一位网友说,村长年纯收入50万元,其他村民纯收入1000元,平均起来就可能超5000元。赵本山也是农民,按照统计口径,铁岭也应把本山大叔的收入也统计在内,显然铁岭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就要超5000元了。

  “被增长”显然是统计口径的问题,是指标定义与大家理解的不一致。网民不满,统计部门感到受冤枉,他们认为不能用想当然的非专业的“统计口径”简单估算。例如,农民外出打工的收入,应是农民外出打工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本人的一切开销。还有计算种植业、畜牧业收入时不能忽略了副产品和自食自用部分等。这让我想起了前不久炒得沸沸扬扬的工资“被增长”问题,统计局声明: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且,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接受著名主持人吴小莉采访时表示,网友的“被增长”之说让自己觉得“会脸红”。最后国家统计局不得不出来回应工资“被增长”,承认统计存缺陷。而事实上“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统计口径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有人说,“被增长”所传递的,只能是被回避、被沉睡的公平。失去公平的无奈,才是“被增长”最深层的表达。我想农民兄弟对这一点最深有体会。

  “农民人均纯收入”这一统计指标应反映广大农民的客现事实,如果统计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广大农民朋友所了解的事实尚存在着很大的距离,说明这个统计口径就要重新考虑设计。如何使我们统计指标的设计、统计产品的生产更加贴近百姓,更加广泛地满足各种不同的需求,无疑是摆在我们统计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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