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已经不住屡调屡挫的“折腾”

2009年12月20日 08:08   来源:红网   陈庆贵
    继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之后,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又迅速出台土地出让金新规,要求“开发商拿地首付比例不低于50%”,从房价上涨过快的源头上采取措施,业内人士将其视为明年楼市调控的“第一拳”。(12月19日《扬子晚报》)

    应当说,本次调控政策出台之密集程度不下于既往历次调控。我注意到,中国楼市一周内三次被“警告”。12月7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房地产多年来第一次不再被当做“支柱产业”来描述。12月9日国务院会议提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四条”,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二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三要加强市场监管;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照既往政府“有开之手”出手规律,接下来势必还会再有限制性信贷政策等新政尾随跟进。

    然而,调控政策多少并不等于调控效果大小。事实亦然,近年来针对房价疯涨畸高以及房地产市场秩序失范,没少出台过令人眼花缭乱的调控政策,然而由于政策“组合拳”拳头打在棉花上,每次调控过后人们见到的却是房价疯涨畸高依旧,少数地区甚至陷入“屡高屡调,屡调屡高;愈高愈调,愈调愈高”的怪圈。现时,不少地区房市泡沫已然十分危险。12月7日上午,中国社科院在京发布2010年《经济蓝皮书》认为,房价收入比(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应当在3-6倍范围,6倍以上居民购房就已非常困难,也有研究认为房价收入比在6-7倍区间。据此区间蓝皮书指出,2009年城镇居民收入房价比将达到8.3倍,大大超出合理承受范围;农民工房价收入比为22.08倍,而对于农民的城镇房价收入比则为29.44倍。蓝皮书特别强调,85%的家庭没有购买住宅能力。专家组进一步强调,这样的高房价使农民工永远也进不了城市成不了新市民。如此高的房价收入比和居民的高成本已成为比户籍制度还要难的阻碍农民工永久进入城市和城镇的高门槛。

    值得注意的是,“屡高屡调,屡调屡高;愈高愈调,愈调愈高”已经影响公众对政府调整房市的信心。早先《中国青年报》上的两则调查结果颇为耐人寻味发人深思。其一,两年前调查发现,58.9%的公众相信房价能得到有效遏制,而今天这一比例已下滑至20.6%。其二,调查显示96.8%的受访者认为目前中国房市存在泡沫,其中47.3%的人预测“泡沫将在10年之内破灭”,12.3%的人认为“10年后才可能破灭”,37.2%的人相信“这个泡沫不会破”。由此我们不难得出两个结论: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相信房价能得到遏制,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房市泡沫迟早会破灭。应当说,正是缘于房价“屡调屡高,屡高屡调;愈高愈调,愈调愈高”,公众对政府调整房市信心才大打折扣;正是因为悲观预期有现实依据愈益充分,公众才认为房市存有泡沫并且终将破灭。

    对房价“屡高屡调,屡调屡高;愈高愈调,愈调愈高”的成因,尽管众说纷纭智仁各见。但有一点大抵已经形成官方和民间的共识认知,诚如蓝皮书所指出,2009年中国房价太高是政府的土地供应行政制度、对开发商囤地涨价谋利行为打击不力等深层次原因造成的。记得2006年5月29日,九部委联合出台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详细调控政策,其中以“90平方米占70%”最引人关注。该政策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其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落实“90平方米占70%”不得有“丝毫折扣”,6月份将对落实目标的实现进行年度考核,落实不力的城市将受处罚。而2007年5月29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虽然当年1至4月房地产开发投资仍居高位,但国家发改委28日公布的报告显示,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投资增幅微弱,仅占商品住宅投资的17.2%。而“90平方米占70%”的硬政策之所以打折落空,是因为遭遇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阻力这颗软钉子。调查显示,现下民间对房市调控不满的注意力也已发生转移,除了认同开发商因素外,多数公众更倾向于把目前房价过高的原因归结于地方政府调控不力。

    历史经验教训昭示我们,随着公众信心下滑,必然滋生不良现象。须要提醒的是,房价问题不仅是关乎经济增长的经济问题,更是干系“居有其屋”的政治问题和维系“公平正义”的社会问题。作如是观,房地产调控已经不住屡调屡挫的折腾!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