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减少浪费之名,电价与民生渐行渐远

2009年11月23日 10:09   来源:千龙网   罗瑞明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近日表示,目前居民用电存在不公平现象,浪费较为严重,因此,国家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每户每月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11月22日《济南时报》)

    每户每月87度在过去的年代也许说得过去,可是如今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大部分家庭都有冰箱、彩电、电脑等等,拥有空调的家庭也不在少数,可以肯定的说每户每月87度底数大多数人都得突破。

    电是要用钱买的。可说每个家庭都有很强的节约用电意识,顺手关灯,不到万不得已不开耗电量大的电器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不论是富人还是穷人都不可能有事没事大白天的开着灯,有人没人开着空调。要说浪费电的现象也有,如一些单位通宵达旦的长明灯,24小时空调昼夜转等等。去年6月,某省首次公示部分省直机关办公建筑能源审计结果,包括省建设厅、交通厅、发改委在内的20个省直机关办公楼,每年每平方米的平均耗电量为80度,是普通民宅的3至4倍。(据2008年6月14日的《长江商报》报道)至于“有的政府公务人员1天的耗电量,够一个普通老百姓19天的生活用电”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这些才是浪费电的大户。

    现今一些部门酝酿涨价没有更令人信服的理由,总喜欢打着防浪费旗号,如天燃气涨价是防浪费,水涨价是防浪费,防浪费成了一个筐,只要涨价就往里装,好象不涨价就不能防浪费。提高市民节电意识是必要的,但不能以防浪费作为提价的理由。如果是说提价就一定能减少浪费,那不如提它个三四倍,让居民用不起电,这样不是更最大的防浪费吗?

    电价要涨不是完全不可以,实行阶梯式电价也是可行的。但是基数如何来确定,应多做些调查研究,各个地方用电不同,农村和城市用电也不同,有的城市供电成本低,有的城市供电成本高,确定基数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为涨价而臆造。而应该尽量的与大多数公众的用电量相吻合,此种定价才更为科学。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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