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向银行的“潜规则”致敬

2009年11月13日 08:16   来源:光明网   陈家沛
    人们一看这题目,多半会说,这个作者一定是神经出问题了,人们对各式各样的“潜规则”,早已深恶痛绝,对待它们都是对如对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怎么还要向银行的“潜规则”致敬呢?就因为银行特别有钱就要向它的“潜规则”致敬,可叹,又一个被金钱击倒的金钱的奴隶!

    不过,笔者得替自己辩护一句:面对银行这样的强势部门,你不向它的“潜规则”致敬又能怎么样呢?何况,这里还有特别的理由。

    据《武汉晚报》报道,10月31日,城市消费维权联盟论坛在武汉举行,在论坛上,副市长刘顺妮讲述了身为副市长的自己遭遇银行“潜规则”的亲身经历。她说,有次想到银行存一点外汇,人之常情嘛,都想多获得一些利息,但对银行的理财产品不熟悉,不知哪一种利息高,就请熟人帮忙推荐。熟人叫她去找在银行工作的一个人。银行的这位工作人员自然热情非常,刘副市长说明了自己的要求:一是要争取比普通存款利息高一点,二是能随时取,以便应急。工作人员当场“对症下药”地给她介绍了一种“可终止理财产品”,既然是熟人推荐的人所贡献的“金点子”,自己又是门外汉,还能有什么二话可说?就这么定了。美国金融危机来临后,她觉得存美元划不来,虽然钱不多,但取出来换成人民币存,还是更划算。可是,当找到那名银行工作人员时,对方却说,不能随时取款。这是为什么呀,自己存的不是叫做“可终止理财产品”吗?你瞧瞧人家银行是怎么样回答刘副市长的?银行的回答是:之所以叫“可终止”,是银行随时“可终止”;而根据协议约定,储户不可以随时“终止”!

    看到此,读者不会再对笔者嗤之以鼻了吧?堂堂的武汉市副市长,又是熟人介绍去的,武汉市副市长的熟人恐怕也非等闲之辈,而大家可都是要讲面子的,可在“潜规则”面前照样是个弱者,它告诉我们,只要到了人家的地盘上,那就管你是谁,一概“潜规则你没商量”、“格潜无论”、“一个也不能逃”!在“潜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没有特权,这不是充分体现了一种在现代社会中特别可贵的平等精神吗?银行的“潜规则”没有专门针对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没有将客户分为三六九等,没有什么普通客户与VIP之分,而是实行一律平等,这是多么可敬的精神,就冲这一点,能不向它致敬吗?

    还有一点值得我们向银行的“潜规则”特别致敬的是,按照一般的合同原则,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但经人家银行一解释,就将绝对的“不平等条约”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东西,变成了弱势的一方不得不遵守的铁律,想想看,如果相关部门能够看到这些部门的特长,充分发挥这些部门“潜规则”的神奇作用,让他们去对付那些总跟我们中国过不去的国外的种种敌对势力,那一定大获全胜,让我们省去多少事,那将是多么了不起的功劳?这样,就算我们日常中不时被“潜规则”一下,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正是居于此,笔者才在此向大家发出一个号召:向银行及所有行业的“潜规则”致敬,希望大家积极响应!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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