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自带酒水该市场博弈还是立法规定

2009年05月26日 13:3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西安晚报:自带酒水该市场博弈还是立法规定

    归根结底,消费者与饭店展开的自带酒水博弈,是一次对市场经济是否充分的检验,倘若没有各种有针对性的立法,或许这场博弈能进行得更彻底,也能让自带酒水的问题在更多的饭店自行确立起规则来。档次低的饭店,出于扩大营业额的目的,不会态度强硬,而是会与消费者就此问题进行协商,而档次高的饭店,非坚持禁止自带酒水的原则,那么消费者也可以选择用脚投票。

新华网:“自带酒水”问题不妨交给市场

    解决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的问题,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法律手段,二是市场手段。就市场现状而言,餐饮市场是中国竞争最为活跃、充分的市场,基本没有垄断现象,那么解决争议最好的方式,莫过于市场协商。无论从哪种角度讲,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来解决。表面上看,好像没有了法律强制规定,饭店就可以不让消费者自带酒水,决定权在饭店手里;而实际上,真正拥有决定权的还是消费者——你可以用脚投票。经营者有自主经营权,可以决定是否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可以选择去这家饭店吃饭,也可以选择去那家。这两种权利之间,是没有根本冲突的,真正聪明的商家,也不会只顾眼前利益。

法制日报:消除“霸王条款”法律理性不如市场理性

    我之所以认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删除“消费者可自带酒水”条款体现了法律应有的理性,是因为官方对这一删除条款的“法律解释”体现了对法律理性的准确把握。事实上,在一个餐饮业非常发达的地方,充分的竞争意味着餐饮业即便有规定“不允许自带酒水”的自由,也会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如果某一餐饮经营者不能通过其他诸如服务、环境等优势来弥补“不允许自带酒水”对消费者带来的伤害,这样的经营者迟早会在消费者“用脚投票”的市场选择中被淘汰出局。

齐鲁晚报:让不让“自带酒水”还得市场说了算

    河南把解决“自带酒水”的难题由权力交给市场,只是一个自然的结果。但这一看似细微的实践,却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清权力的功能和边界。现在,某些地方出现的一些问题,就是因为权力管了太多不该管的事情(比如发红头文件要求一年要抽多少本地烟),该管的事情却管得不够(比如通过所谓的市场化推卸政府在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上的责任)。很大程度上,这已经不是权力不守边界、不尽责任的问题,而是权力出现了严重的逐利倾向——有好处的就伸手、没好处的就甩手。

中国吉林网:遏制暴利比删除自带酒水规定更重要

     其实,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他们并不是完全拒绝酒店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而主要是因为大多数酒店的酒水价格过高,多数属于暴利,让消费者感到难以接受。所以,对于消费者在酒店消费酒水来说,关键在于要在消费者与酒店之间达成某种利益平衡,均衡顾及双方的权利与利益。正因为如此,相比于是否应当禁止酒店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来说,更为重要的是要遏制酒店的暴利,将酒店酒水价格维持在既能让酒店适当赢利,又能兼顾到消费者利益的程度上。

荆楚网:能否自带酒水岂能让饭店说了算?

    修改后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显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现行法律存在一定程度的抵触,其修改是否合法值得商榷。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应以民意为基础,在多数民众反对饭店收取“开瓶费”等费用的情况下,贸然取消“开瓶费”禁令显然与民意相悖,只是迎合了餐饮业者的利益,无法得到百姓的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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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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