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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强调政府监管职责的意义何在?

2011年05月18日 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至善若水

    毒奶粉、地沟油、毒豇豆、瘦肉精……在经历了一系列公共食品安全事件之后,公众的情绪已经开始“谈食色变”。在染色馒头、毒豆芽、牛肉膏不断挑战公众底线的今天,人们不禁想问:到底还有什么可以让我们放心的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时至今日,我们再没有任何借口对食品安全事件置若罔闻,置国计民生于不顾。

    5月5日至13日,中央组织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李克强副总理研讨班上就强调,“今年要加大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力度,重典治乱必须重拳出击。”在李克强副总理提到的具体措施中,其中一点就是要落实政府监管职责。监管是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监管部门在维护食品安全工作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层出不穷、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就是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太低。如果监管部门对违法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相互推诿责任,或者“捂盖子”企图息事宁人,都不利于食品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不仅如此,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的公众身体健康问题也会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失。

    每一次食品问题发生的背后,几乎都缠绕着利益纠葛。唯利是图的企业显然没有“道德血液”在流淌。事实上,仅仅依靠道德层面的救赎无法拯救生产者追逐利益的天性。企业能够想到“公共利益”这个词固然是明智之举,但如果他们损害了公共利益,就需要职能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而在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的是,食品生产商与某些监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的“合谋”,从而滋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毒瘤”。

    双汇瘦肉精事件发生后,涉案地某领导曾质问记者:“为什么你们要曝光瘦肉精?现在把我们累死了!”这句话听上去可笑,但笑过之后却是深深的悲哀。相信这位领导的看法代表了不少监管者的想法。只不过他大大方方说出来了,说出来还好,可怕的是还有更多“说不出的秘密”在暗箱操作。从之前曝出的危害食品安全事件中,我们看到,几乎都是媒体披露的,真正监管部门主动发现的少之又少。若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看,法律足够健全,涉及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也足够庞大,为什么不能主动发现、主动处理?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就是执行,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需要督促监管者充分调动积极性,让监管者从与生产者的利益联盟中剥离出来。

    如今京沪等地都开始逐步推行将食品安全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这便是打破监管“懒政思维”的重要举措。在过去的食品安全事件里,不少监管不力的官员本应负有责任,却并未因之被问责,而再次明确官员保证食品安全的职责,并将食品安全工作与官员自身利益相结合,自然会产生一定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很多问题不是解决不了,而是惰于去解决。在食品危机愈演愈烈的今天,打破监管人员与违规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拯救的不仅是企业,更是政府的公信力。

    正如李克强副总理讲话中说的一样,“要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把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况和发生之初。对渎职失职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绝不允许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改革和完善体制,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能切实做到这些,食品安全的明天就会更好。(至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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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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