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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个税起征点不如讨论税制改革“顶层设计”

2011年04月28日 0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至善若水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4月25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参与热情极高,原本当天下午还能登录的网页,晚间已很难打开,几乎陷于瘫痪。(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网民对于个税起征点的关注度如此之高,足以反映出公众对于“个税改革”的热切程度。公众普遍认为个税起征点调整步伐太小,3000元的起征点仍旧很低。如果3000元起征点成为现实,随着目前物价上涨水平,可以预料,这个起征点马上又会显得落后,不久以后,社会将再一次为提高起征点而起争议。站在广大工薪阶层的角度来讲,在物价、房价压力之下,承担的税负当然越少越好。5000元的起征点总比3000元好,5000元的起征点可以一步到位,省得以后物价上涨还要再调。

    其实无论起征点是5000还是3000,对于财政收入的影响并不大。因为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占GDP的比重和总税收的比重仅为1.2%和6.8%。对于工薪阶层而言,按目前个税草案的税率算,也只是少交了二三百块钱的税,还没到能真正影响个人生活质量的程度。但是,为何网民对于个税起征点的争议如此之大?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如此之高?我想原因有二:一是目前起征点有点太低了,实在说不过去。提高起征点至少不是什么坏事,提升起征点,对一些人而言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二是在目前油价、物价、房价轮番上涨的情境之下,调高个税起征点成为唯一宣泄的出口。什么都在涨,唯有工资不涨。在“工资5年翻番”成为泡影之后,减点个税是公众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基本上算是底线了。在其他税制改革尚不明朗之时,个税成为公众“减负”的第一希望。如此看来,个税各种争议也在情理之中。

    尽管个税的作用被无限放大,被公众寄予厚望,但事实上它承担不了减轻生活压力、“劫富济贫”的重任。站在决策者角度,如果要让公众幸福感增强,就不仅仅是提高个税起征点,更应该关注我国人均税负程度和税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我国的个税基本上已演变为“工资税”,真正的资本所得基本不纳税,如房租所得税率仅为5%。因为代扣代缴征收制度,广大工薪阶层足额缴纳,而富人则通过将个人所得转嫁为企业所得合理避税,结果是更扩大了贫富差距。

    从我国的税制结构看,像个税这样的直接税所占比重不大,税收体系主要依赖的是增值税、消费税等商品税。老百姓过日子,收入再低,柴米油盐都要纳税。一袋2元钱的盐里就有3毛多钱的商品增值税及附加费,喝一瓶3元钱的啤酒里就有6毛多钱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城市维护与建设税,而100元的化妆品中更是至少有45元的税。如果要减税,要减的恰恰是这些大众负担的商品税。

    显然,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基础上,优化税收制度设计才是更为重要的环节。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是解决贫富差距和分配不公的第一步,公众别被起征点蒙蔽了双眼,真正的改革“重头戏”还在后头。要进一步加强资本利得税收征管,开征财产税、遗产税等税种,缩小间接税比例,同时细化工薪阶层各类免征、抵扣规定,这将能够起到更多针对富裕人群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效果,而这是个税所本应达到的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仅仅把提高起征点作为个税改革的抓手,无益于个人所得税乃至中国整体税制的根本性进步。现在已到了进行税制改革“顶层设计”的时候了,因为我们的目标是缩小贫富差距、收入分配合理、物价上涨时不再捉襟见肘。让公众真正感受到“税负”减轻,这是所有人的愿望。(至善若水)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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