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点钞费”,先要提高服务质量

2010年05月26日 07:5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深白
    到银行存300枚硬币,竟被收取了6元点钞费。昨天,北京某媒体报道了银行收费的最新动向。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南京已有多家银行也开始收取点钞费了。该收费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否合理仍引起了市民的广泛讨论。(扬子晚报)

    银行作为一种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存取款方面收取一定手续费并无可厚非。手续费也正是银行业务的收入来源之一。表面看,点零钞耗费人工成本,收取手续费好像很合理,实际上对消费者而言,这仍是一个霸王条款。

    在银行看来,数零钞收费不但合理而且合法。根据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可以对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收费。只是“数钱费”不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业务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银行可自行决定是否收取。有了法律撑腰,数钱费更可以堂而皇之的实行下去了。

    银行收取“数钱费”,总是冠以“市场经济”、国际惯例”之类的头衔,好像一旦沾上“市场经济”、“与国际接轨”的边,便让人无可辩驳。但除了市场之外,我们还知道另一个词,叫做“伪市场”。如果一些收费真是顺应了市场调节的话,广大储户为何只能被动的接受?收取任何费用,储户都是“被告知”,在这个角度上,储户显然与银行不在一个对等的地位上。

    异地存取款费、跨行存取款费、短信提醒费等等,银行的收费项目越来越繁多,不变的只是顾客无奈的接受。按市场调节方式,一家银行收费多,储户可以选择其他银行,但多家大型国有银行结成联盟,集体收费,储户还有选择余地吗?在银行业务被国有银行垄断的情况下,储户选择非国有银行及外资银行也还是少数。

    银行是市场主体,当然要追求盈利。但是作为国有企业,以其垄断地位来进行盈利,并不是没有底线的。利用垄断身份追逐利润最大化恰恰是最可怕的。银行只在乎在各种名目上收费,为何不考虑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水平?不提升自身服务水平,一味巧立名目收费,是得不到顾客的拥护的,在市场竞争中,这样的企业也得不到长久的发展。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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