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把打击房地产投机炒作作为政策之核心,不去房地产市场的杠杆化及赚钱效应,不采取严厉的住房税收政策,那么任何其他政策的出台都只是花拳绣腿,中看不中用
如果不严厉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房价过高,许多居民的住房是无法解决的
《新国八条》进一步明确住房市场发展宗旨是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以消费为主导的市场。而对于这个以消费为主导的市场,把房价合理水平确定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上,并要求各地方政府根据这个标准来确定不同地区的房价水平。这里解决了以往几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一是住房到底是什么产品,是投资品还是消费品,住房发展的宗旨是什么,是为了投资赚钱还是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条件,这里有了明确答案,住房是消费品,政府严厉遏制与打击住房投机炒作;二是住房市场有泡沫,住房的价格高不高,不是看有没有人购买,不是看住房投机炒作如何,而是看居民的实际住房支付能力及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如果以这两个标准来衡量,当前全国许多地方的房价泡沫已经不小了。政府已经间接地承认当前国内不少地方房地产泡沫严重。不过,要保证这一条的认真落实,就得有一个科学的住房价格统计体系及评估体系,否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的住房价格高低可人为操控。就如当前的住房价格上涨,实际的房价上涨水平远远高于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一样。
对于住房市场双轨制,这是不少地方政府的得意之作。因为,当前各地政府的愿望是,就当前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而言,无论是房价高还是土地财政等问题,只要建立住房供应的双轨制,即住房保障归保障,住房市场归市场,把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市场两者分开运行。在这种情况下,房价太高,买不起住房的居民就通过保障性住房体系来解决住房问题,而其他居民的住房则通过市场商品房来解决。因此,市场的房价最高,泡沫最大都不是问题。对这样的言论,我早就撰文指出,中国要学习香港房地产发展模式,即中国要像香港那样让绝大多数居民的住房由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来解决,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香港这种住房发展模式不仅严重剥夺了绝大多数居民的住房天赋人权,损害他们改善住房条件的权益,而且只有700万人口的香港花了60多年的时间才达到现在这个样子。对于14亿人口的中国来说,这样的路几乎走不通。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