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关系

2011年02月15日 06:49   来源:人民日报   张翔执笔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突出强调了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问题,并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举措。正确把握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有关论述的精神实质,在实践中妥善处理二者关系,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深刻认识统一性,增强科学发展的动力。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发生深度调整,我国过分依赖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格局受到严重冲击,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如何有效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扩大内需。扩大内需,既有利于挖掘和释放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和强大动力;又有利于加强长期以来顾不上解决的薄弱环节,促进民生改善。从这个角度看,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具有统一性。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中央作出了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的战略决策,同时明确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可以说,扩大内需是为了科学发展,而科学发展是为了改善民生。或者说,扩大内需是发展的手段,改善民生是发展的目的。深刻认识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统一性,把二者统一起来而不是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合力。

  正确处理矛盾性,减少加快发展的障碍。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虽然在理论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又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带来诸多问题。从总体上看,扩大内需既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又能够促进民生改善,但这两种效果并不是同时同步发生的。特别是,如果过分注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而相对忽视其改善民生的功能,在改善民生方面力度不够、投入不足,就会带来收入差距扩大和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矛盾和问题。比如,扩大内需如果仅仅着眼于经济增长,而不注意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就有可能加剧收入差距问题。收入差距过大,反过来又导致内需难以扩大,因为高收入群体人数少、消费能力强但消费需求不足,低收入群体人数多、消费需求强但消费能力不足。又如,扩大内需如果仅仅着眼于经济增长,而不注意合理调节要素投向,就有可能带来城乡、区域发展差距问题,因为从短期来看,同样的要素投入,投入到东部发达地区,其产出和对需求的拉动要比投入到中西部大;投入到城市,其产出和对需求的拉动要比投入到农村大。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收入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的比重,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挥产业政策作用,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等领域倾斜。

  增强科学性,切实把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妥善处理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关键在于增强制度安排、政策措施、舆论引导等各方面的科学性,努力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一是选准切入点,把改善民生作为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上,与其说通过扩大内需来改善民生,不如说为了改善民生而扩大内需。这不是简单的词序调整,而是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的提升。所以,在扩大内需时应首先把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搞清楚,真正以这种需求定项目、抓生产、促发展。二是抓好着力点,把促进就业和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就业是民生之本。改善民生,首要的是解决就业问题,应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同时,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三是把握结合点,把舆论引导工作做深做细。中央对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要求和政策措施很明确,但要落实好并不容易。应紧密结合中央的要求和政策措施,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解疑释惑、深化认识,促使人们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妥善处理二者的关系,防止顾此失彼、厚此薄彼,努力实现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有机统一,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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