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限折令”的石头终于砸了自己的脚

2010年09月03日 13:1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新闻背景:

     9月1日,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等三家协会表示,依据《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对《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进行了修改。原先《规则》中争议较大的“促销”一章已全部删除。促销章节之外,还删除了其他一些有关固定价格规定的条款。

人民网:图书不限折,值得欢呼吗?


    我依然怀疑,读者果真能从眼花缭乱的各种图书打折中获益吗?如果一本原本20元的书,被定价为30元,然后打8折24元卖给你,是赚了,还是亏了?没有公开透明的定价机制,只有此起彼伏的打折叫卖声,这就是中国出版发行业的现实。长远而言,出版发行业将因恶性价格战而失去自我发展的能力,读者未来面对的,可能是一个充斥着劣质、低价图书的市场。


东方网:图书限折令为何破产?


    图书出版行业现在已经不是过去一家或者几家独大的时代,在这样一个竞争相对充分的市场上,依靠行政命令或者行业规范试图垄断市场或者平衡价格是很难的。从现实情况看,如今的图书市场是一个供大于求的市场,卖家多,买家少的情况下,打折销售是很正常的市场现象。作为理性的经济人,那些书店不可能赔本赚吆喝。所以即使出现书价低于成本价的现象也不会成为市场的主流。所以具体折扣多少,优惠多少,是图书经销方与购书者之间博弈的一个结果,而不是由行业协会来规定不能低于85折。

武汉晚报:图书限折令夭折实属必然

 

    “限折令”的最大问题在于“反市场”。图书不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产品,理应实行充分的市场化,自由买卖,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提高图书质量,繁荣图书市场,惠及广大消费者。而“新书出版后一年内必须实价销售,网上售书不得低于8.5折”之类的规定,限制了自由竞争,对图书市场的发育和发展形成阻碍,不仅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而且体现出计划思维、垄断思维和管制思维。事实证明,这些思维早已不合时宜。


燕赵晚报:“限折令”作废意味着一种垄断失败

 

    尽管今年初推出“限折令”时就遭遇垄断质疑,但制定《规则》的有关机构公开否认违反《反垄断法》。如今,制定《规则》的有关机构负责人称,《规则》删除有关“促销”的内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这说明“限折令”就是“垄断令”。“限折令”作废,意味着一种试图构成价格垄断的行为遭遇失败。


中国青年报:“限折令”的石头终于砸了自己的脚


    “限折令”不仅源于陈腐的思维和惯性,更源于既得利益者“权力自肥”的心态。网络书店、民营书店的异军突起,改变了图书市场的原有格局,冲击了国字号企业的既得利益,在眼下的图书交易市场,国字号企业确实做不过民字号企业。面对颓势,国字号企业应该做的是反思优势何以丧失,适时求变以适应市场潮流。遗憾的是,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自我改进,而是试图改变市场交易规则,让规则适应他们、以此死守既得利益。

 

 编后语:  

    “限折令”作废是图书经销商和读者的幸运,然而,我国还有太多的垄断没有铲除,我们期待《反垄断法》能像反“限折令”一样有更多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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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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