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双方成利益共同体知易行难

2009年12月11日 07:51   来源:新华网   毕晓哲
    医患关系向来以矛盾尖锐而引人关注。但卫生部部长陈竺却有自己的看法。近日他说,医患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共同体”。因为“医”和“患”不仅有着“战胜病魔、早日康复”的共同目标,而且战胜病魔既要靠医生精湛的医术,又要靠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和积极配合。

    卫生部部长陈竺一番话点准了时下医患关系紧张的软肋,然而,改善医患关系实际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但涉及对千万医疗服务人员医德和服务意识纠正的问题,也涉及诸多医疗硬件升级和配套的问题,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

    医患双方本质上的确是利益共同体,治疗效果好与坏、患者的满意程度,也与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最终利益攸关。但一些地方医疗机构问题频发,就是个别医生对患者利益麻木不仁,而医疗机构的私利、医生的私利置于首位的体现。本月初有媒体报道,56岁的黄女士因患肺炎到医院治疗。谁知,医院安排她做乙肝、梅毒等66项检查,让黄女士“完全无法理解”;也有患者反映,仅患一个小小的感冒,就花了上千元医药费的。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这已经不是医院和患者沟通够与不够的问题,而是医疗机构过度追求利益,甚至变相通过提高诊疗项目而获得更大的收益。如此心态之下,医患矛盾将难以缓解。

    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之间,共同利益的确存在,但如何让双方的利益休戚相关,恐怕不能止于纸面上。因为,仅仅提在口头上的“医者父母心”、什么“救死扶伤的天职”,在经济利益驱使之下,有可能完全倾斜于医疗方。日前,被人热议和抨击的,湖北通城84岁老人因右股骨骨折住进当地中医院,医生手术时竟误将本该植入右腿的钢板植到左腿事件。反映出来的恰恰是医疗服务者对患者利益的漠视。试想,如果真能像卫生部门所要求的那样,双方利益攸关,医生必然会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

    问题显而易见,但真正践行起来,依然任重而道远。众多医生群体不会因部长的一番讲话,就根本上改变观念;而患者们也不会因一番报道,就会改变根深蒂固的对医生的看法。解决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其实也涉及社会人文道德和价值观念的问题。笔者以为,道德构筑不会立竿见影,但提升医疗服务资源配套、加大政府财力投入却可以“立竿见影”。应尽快改变患者“看痛难”问题,大力推进新医疗体系改革,解决“看病贵”。这些硬性措施的改善,依然是改善医患关系的前提。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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