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考没有理由“三不公开”

2009年12月08日 06:45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李克杰
    国家公务员考试每年只公布分数和分数线,却不公布正确答案,甚至试卷上每道题的分值都不明确标出。为此,有考生质疑“这‘国考’不太透明!”而人保部工作人员则回应称,连试题都需要保密,更不会公布答案。(《北京晨报》12月7日)

    已为过百万考生及考务人员知晓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试题竟还处于保密状态。这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吗?考试结束后,公考试题及答案还有必要保密吗?

    在考试结束前,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试题及答案应属于绝密级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通过非法方式获知其内容,更不得向外界泄露,否则,行为人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我国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其最低等级是“秘密”,指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试题及答案在考试结束后向社会公布,根本不会造成“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后果,因此没有必要再继续保密。

    国家保密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及时解密”原则,要求对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情况变化,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及时解密。特别是在“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或“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时,必须及时解密。且不说按照各类国家考试的定密解密惯例,考试试题及答案一般在考试结束时就自动解密,即使是按照上述规定,国家公务员考试结束后,其试题及答案也应及时解密。

    众所周知,我国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近年来日益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选拔原则。这包括阅卷评分标准统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等,但同时也必然包括笔试试题的公开和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的公开、透明。试题及答案的保密,让考生无法自我评价和判断自己的考试成绩,又如何对最终公布的笔试成绩提出异议?排斥考生监督的阅卷和评分,又如何体现公正公平,又如何避免暗箱操作?严格来讲,及时公布试题及标准答案,不仅仅是为了让考生自我评价,更重要的是可以让考生和公众对试题及答案、评分标准提出异议,从而防止出现错题和评分不公。在这点上,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当向国家司法考试学习,不仅及时公布试题及答案,而且还应设定异议期,以便考生和公众对试题和答案提出异议。

    在我看来,国家公务员考试试题及答案的继续保密,完全是有关部门故作神秘。在某些机关和官员那里,权力神秘主义思想还很严重,好像不保密就不能充分体现某一事项的重要性和对它的重视程度,不保密就不能体现部门权力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这种故作神秘的做法只能麻痹自己神经,根本不会产生任何正面作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结束后数小时内,考试真题影印版即出现在各大网站,还何谈“保密”?人为地为国家公务员考试涂上浓厚的神秘主义色彩,只会严重损害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公信力,也明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背,还请有关部门三思。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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