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推荐制”应先回应公众质疑

2009年11月11日 07:05   来源:齐鲁晚报   姜 琳
    从"三模三电"加分不公、少数民族身份作假等变了味的加分教训看,公众对"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集体焦虑并非没有道理。

    北大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消息自公布以来,引发了各界激烈的争论。

    根据实施方案,考生凭着一封校长的推荐信,便可获得北京大学的招生面试资格。通过面试和审核后,将享受30分的高考“优惠”或者直接免试入学。但是,历来对“一考定终身”意见颇深的公众,此次非但不支持、不领情,反而有将“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一棒打倒”的势头。其主要原因,不是反对高招改革本身,而是其粗糙、模糊的规定,让人们担心“校长推荐”变成少数人的“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的新形式,导致新的高考不公。

    从“三模三电”加分不公、少数民族身份作假等变了味的加分教训看,公众对“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集体焦虑并非没有道理。例如,北大规定的推荐考生只要“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即可。一个中学尤其是重点中学里,这样的学生大有人在。推荐谁不推荐谁,标准如何界定,如何确保校长公正无私?另外,公示内容如果仅仅局限于初审合格学生个人的一些信息,怎么能证明他们比所在中学其他同学更有推荐资格?即使发现弄虚作假的中学和学生将被取消推荐资格,但是与降低30分的巨大利益诱惑相比,这样的惩罚力度远远不够。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学校长推荐学生进入名牌大学是通行的做法。一旦推荐的学生“名不副实”或者大学期间出现行为不端,不仅此校长针对所有大学的推荐权都没了,而且在银行信誉、社会交际等各方面都受到严重影响。完善的信用体系是推荐制度行之有效的关键。

    在当前我国信用建设不健全,教育监督体制不完善的前提下,北大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需要勇气,更需要根据国情全面考量,在信息公开、选拔标准、监管机制等方面精心设计,消除公众的质疑。假如无法做到这些,无法摆脱权、钱因素的干扰,那么“校长推荐制”很可能出师不利。不仅影响大学声誉,更会伤害公众对素质教育改革的信心。

    新华社11月10日“新华时评”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