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获罪还留任”折射环保监管暗伤

2010年11月30日 12:52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张军兴

  两年前,17亩的糖渣堆,以及附近河沟内褐色的污水,将乐陵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的一、二把手“拽”入尴尬境地,当地检方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对张国双、董艳霞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但免除两人刑事处罚。至今,张国双、董艳霞一直留任原职,乐陵市环保局称:这一大帮人,还指望着那边收费。没了她们,咱们整个局都瘫痪了。(11月29日《山东商报》)

  监察大队的一、二把手被法院判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却因“罚款得力”被单位继续留用,这不禁让人担忧环境监督的力度。以罚款“喂养”环保局的百余号人,很容易造成对污染企业的纵容,因为污染企业一旦都关停,环保局也就没有了口粮。民众要问,难道环保局和污染企业吃一锅的饭?

  环保局坐等罚款,而污染企业创造产值,这两者皆能得利,可山变黑了、水变污了,老百姓却倒了大霉。想问问,环保局拿的是财政拨款,可为何还让污染企业养活?如果没有人头拨款,为环保局发工资的财政资金又用到哪里去了?而罚款直接能进单位个人的腰包,又是遵从了什么样的程序?

  管理者同是受益者,往往考虑的并非如何管理好被管理者,而是如何使自己获利。以监管污染企业为例,若不是企业过于“嚣张”,充当受益者的环保部门定不会关停企业,毕竟污染企业是环保部门的“口粮”,断了粮岂不是要饿死?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环保部门的如意算盘打的越充分,环境保护之路也就越艰难。

  正是环保监管部门与污染企业形成了共同体,“罚款干将”才不可或缺,再者说,若两个队长都去职了,污染企业不买账怎么办?环保局之所以如此器重两位队长,从根本上说,与环保局弱势的地位有关。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政府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为招商引资不惜制定牺牲环境的“土政策”,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却严重不足,这使得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成为空架子,甚至不少基层环保部门就根本没有关停污染企业的“权力”。

  现如今,政府对环保事业越发重视,百姓对优美环境的期望值越高,原国家环保局也经历了国家环保总局、环保部两次升格,但在基层,法律授予环保部门的检查权仍旧遭遇尴尬,惩罚力度远低于企业的违法成本,责令企业停产或限产治理等建议往往又不被地方政府采纳和批准,且仍是在地方政府的命令下运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难有“大作为”也很“正常”,甚至异化为“以罚养人”,为地方财政减负!其实,以罚养人并非乐陵市环保局的独创,它裸露出环保监管之短,值得警醒和反思。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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