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焦点访谈》11月1日曝光了广西平乐县为完成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强制要求高速公路边村民出钱粉刷外墙,刷墙费用多则上万元,最少的也要一两千元。对于家庭经济拮据的村民,村干部称“没钱贷款也要刷”。(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8版)
平乐县沿着高速公路进行“刷墙行动”,本是政府行为,可该县却强制老百姓来埋单,这样的强制摊派源自哪部法律法规?更令人不解的是,没有钱刷墙的村民竟被要求贷款来刷,这是为人民服务,还是让百姓受罪?
其实不少地方都进行过类似的环境改造,不论出于“面子”也好,出于“政绩”也罢,至少在改造行动上没有挨家挨户敲门,而通过相关的综合改造,让公路两边的风景更优美,让农民的房子更漂亮,也算是为民办了实事。可在平乐县,这一切却变了味,为了政府的“墙面子”,而掏空百姓“钱袋子”,难怪有网友发问,这是沿途“改造风貌”,还是沿路进行“抢劫”?这样不顾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和经济能力,进行一家一户的强行摊派,既是违法行政,也失去了民心。
扮靓城市需要进行适当的环境整治,在高速公路旁栽树、刷墙并非不可以,关键是在改造过程中,要尊重民意与民生,不扰民,不伤民,杜绝违法行政,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不折腾百姓的情况下,进行恰如其分的环境改造,既能达到城市亮丽的效果,也可以使百姓舒心生活。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