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我赊欠(图)

2010年10月29日 08:01   来源:长江日报   李建华

  新闻:27日,东湖开发区左岭镇快岭村村民尹兰琴反映:村原任村支书、村主任柳仕伟,在任3年共赊欠她的小店3万多元,迄今她向村里讨了5年没讨回分文。记者看到两张泛黄的欠条,其中一张上面记录有14笔烟、酒及租用她家轿车费用赊欠账目,其中柳仕伟赊欠11笔,其余3笔为柳的司机和当时的两名村干各赊一笔。赊欠名目写有:镇领导钓鱼、刘镇钓鱼等等。(本报昨日报道)

  柳仕伟总在店里赊烟赊酒,然后在账本上签个名,从来不付钱。店主想来是不情愿的,但村长大人怎么敢得罪,再说,一个正规组织想必是有信用的。然而,让店主未曾料到的是,村长离任走人了,账却没有人来认。

  按说前任村长任职期间因公留下的债务,毫无疑问应当由村里来偿还,并非一任领导只理会任内的账目。但问题是,由于村里的公共财务没有章法,可能留下的是一笔烂账,新任领导不愿做冤大头。你看,村长可以随意赊欠,连他的司机都可以记账拿东西等公家买单,这实际上就是随意开支公家的钱,没有人盯着管着,是不是全都是因公开支似乎说不清楚。

  尽管如此,但本届村委会还是应当尽快妥善解决这位村民的债务,为以往财务管理制度松散买单,而不能让她为“历史遗留的问题”买单。

  账单上有招待上边领导钓鱼的名目,这是耐人寻味的,上级领导的休闲娱乐下边来买单,有这样的官场习气,要想把村里的财务规范起来,明白起来,监督起来,我看不好办。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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