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9日上午,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笔者以为,这种计费方式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妥。
一是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价格进行管理,这种管理包含着提价和降价,但是翻开我国的价格管理机关在管理过程中,不管是征求意见还是价格听证,都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涨价,不知道我们的价格管理机关是为老百姓服务还是为企业服务,诚然,企业为国家带来了利税,但是这些利税是谁创造的?我们的国家机关是怎么样建立起来的?为什么这些机关会偏离航向?成品油价格改革改得人民怨声载道,电价改革也会让人骂声不断,我们的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为老百姓的利益想想,不要企业喊价格低了就随声呼喝。
二是在我国,电力企业基本上还是垄断企业,提起垄断企业,老百姓就愤怒,不仅仅是这些企业的职工待遇比其他企业翻几倍,更是由于这些垄断企业通过垄断获取高额利润而尽情挥霍浪费,成品油价格改革还在进行中,就出现了天价吊灯,因此,说成本低了,笔者以为是浪费高了,把这些浪费的都要加入成本中去,怎么会不高呢?怎么不从压缩成本上着手,非得从老百姓手上扣钱吗?太不道德了。
三是从老百姓来看,现在是个什么状况,连全面小康都还没有达到,生活水平是很低的,甚至连一些发展中国家都不如,不要老是看到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就以为都富起来了,看看老百姓是个什么态度,是的,在征求意见,但是有多少真正贫困的人能参与到征求意见中来,我相信,很多人可能连这个信息都不知道,民意又一次被强加,富裕的人们,他们根本不在乎你加多少钱,其实,调整收入分配的方式很多,何必用这种损害大众利益的方式呢。更何况,一旦形成规矩之后,今后只有加的份,绝没有下降的份!
四是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来看,通过阶梯电价能达到这一目的吗?笔者以为非也,首先,我国真正用电大户是那些富裕的人员,通过征收高电价就能促使其少用电吗?不可能,正如前述,他们根本不在乎你多收钱,他们有的是钱;其次,煤炭等资源是稀缺资源,涨价是必然的,但怎么不可以开发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呢?可以肯定,居民对电量的消费基本是定量的,不可能因为加钱而少用,随着生活的提高,只会增加,这样一来资源不仅没有节约,反而会使电价随着煤炭等资源价格的上涨而不断上涨;再次,电价上涨,是为了让人少用电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如果不用电力而改用其他的,如煮饭我们该用煤炭或木材等,这不仅节省不了资源,保护不了环境,相反只会造成更大的浪费和污染。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