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在东莞》的作者袁磊,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被广东东莞警方刑拘。然而,广东省公安厅29日上午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表明,东莞警方从立案到刑拘犯罪嫌疑人袁磊,都一直没有审查认定这本小说为“淫秽物品”。29日晚记者获悉,袁磊已经被放出来。(9月30日《红网》)
从媒体相关报道可知,袁磊被当地警方刑拘一事,发生在9月26日,而这一事件被媒体集中曝光,则在9月29日,富有戏剧性的是,9月29日夜记者已获得确凿消息:袁磊已经被放出来了。很显然,媒体的集中曝光和网上网下的群情激愤给予了东莞警方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在这种压力的作用之下,抓人时就理不直、气不壮的东莞警方,不得不草草放人,以期事态尽快得到平息。
说抓就抓,说放就放;想抓就抓,想放就放。东莞警方的执法行为,何如此之草率?
警方刑拘袁磊,无疑是一种执法行为。可是,东莞警方的放人行为表现出如此明显的被舆论左右的迹象,就不能不令人生疑:东莞警方当初拘人时执的是哪门子法、现在放人又依的是哪门子规?若无法可依、无规可循,警方的执法行为本身是不是涉嫌违法呢?若真涉嫌违法,除了理应给予袁磊国家赔偿外,警方违法拘人的责任又该由谁来具体承担呢?
原想通过刑拘小说作者杀一儆百,来维护地方形象的某些当权者,恐怕做梦也没想到,因为自己一时头脑发热心血来潮的草率决定,而导致自己执政理念落后、执政方式简单粗暴的缺陷,随着媒体对“刑拘小说作者”事件的曝光而暴露在全国人民面前,而自己原本着力维护的所谓地方形象,也因自己缺乏理智的决定和不太光彩的行为而受到了更大程度的损伤,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的脚吗?
诚然,地方形象需要维护。但维护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个形象本身是好的,是值得我们爱护的;如果这个形象本身就很丑陋,我们还要不惜一切代价去维护它,那就只能越维护越糟糕。所以,在形象这个问题上,作为地方政府,应该把重点放在建设而非维护上。如果你建设得好,作为本地居民,谁还忍心往上面抹黑呢?反之,如果你建设得不好,形象本身就不咋地,你还要极力去维护它,这不是粉饰太平又是什么?
说到建设,自然不应该把“宽松的舆论环境”排除在外。在各地普遍重经济建设而轻文化建设的当下,在因言获罪和压制言论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和网络的今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否具有一个“宽松的舆论环境”,已经可以作为评判一些地方形象好坏和执政者执政理念是否先进的重要指标了。可惜的是,许多地方(部门)的当权者,似乎对此还缺乏清醒的认识。
冷眼旁观“刑拘小说作者”事件始末,我觉得这更像是一部内涵丰富的小说,遭拘的作者本人、围观的网民、作家们、法律工作者们以及那些非常在乎形象的地方执政者,都可以从中受益。但我还是发自内心地祈祷:但愿类似的荒诞事件以后不再上演——这也许是爱好写作的人们的共同心愿。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