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肖传国因故意伤害罪被警方抓获,至此,“打假斗士”方舟子被袭事件告破。在这场事件的背后,潜伏着两人积蓄多年的恩怨。以打假为职的方舟子言语激烈地质疑肖传国的学术成果,使肖传国升职受阻。肖传国以侵害名誉权为由状告方舟子,两人经历了数场官司。其直接后果是肖传国落选中科院院士,于是肖传国便怀恨在心,雇人袭击报复。这场以学术质疑为开端,司法介入为手段,个人利益为主导的恩怨史,最后,终于在暴力加入后缓缓落幕。
纵听八方言论,会发现,针对袭击的大举动,大伙观点基本一致。而面对方舟子的私人问题,则在疑点重重之中纠缠不清。主干道的正确性无可辩驳,再如何狡辩都是徒劳。肖传国的拳头一挥,方舟子就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那是最基本的常识,那通向保障个人人身安全的和谐社会。无论如何,打人,永远是不对的,现在已经不是原始的蛮荒部落了。现在是什么世纪?二十一世纪。二十一世纪公民最基本素质是什么?是讲文明。虽然精神高度与物质水平的发展永远不可能亦步亦趋,但是由文人直接过渡到武夫的退化速度还是让人接受不了——这注定是肖传国的悲剧,他想用一个最简单,但是最烂的方式,去解决,一个本来就很烂的问题,最后,当然只能得到更加烂的结果。
而主干道一致,不代表小支流就自动限制了自己的移动范围。对于方舟子个人作风的讨论,不仅条条自由发展,而且个个义正言辞。绝大多数的一方力挺方舟子,认为有了这种敢于质疑的“牛虻”,社会才能在丰硕健美的身躯上发现溃败的伤口,进而急速奔跑。而人数较少的一方则认为,“对真相有洁癖”方舟子,不过是个反伪斗士,不但个人问题比比皆是,而且让许多正在酝酿的项目胎死腹中。
然而,只有跳出双方争论的怪圈,才能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我们应该忧心忡忡于中国学术体制的缺陷,而不是耿耿于怀于方舟子的个人作风。学术争论是否允许司法的干预?外行人是否有权借助舆论的力量来施展个人抱负?抄袭最精确的定义是什么?是不是应该义无反顾地追求所谓的真相?即使真相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
这些问题,貌似已经有一大堆的法律进行过界定,只是规定是一回事,它是否精准又是另一回事。其实,最可怕的并不是规定的精确与苛刻,而是规则的含混不清。鲁迅说过,世界上最恐怖的鬼,是没有脸的鬼,其要义就在于含混,让人迷茫不知所踪,混沌不知所从。就像死于封建礼教的祥林嫂,你要是问到底是谁害死了她,我们每个人都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封建礼教。可是,是封建礼教的哪一条害死了她,把那条礼教去掉不就行了吗?此刻,我们谁都答不出来。由于礼教的含混与不确定,所以不同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心所欲地去解释它,并且振振有词。这也就造成了事情真正发生时的一哄而上与想要改变时的举步维艰。我们发现,当今社会的许多论战,在一片生气勃勃的论争过后,总是会莫名其妙地陷入一片尴尬境地。无论是春哥与凤姐的雌雄难辨,还是到“脑残”与圣战的对决宣言,都是一方怀着有意或无意的心情,做出了一些在另一方眼中过分激烈的举动,便引起了他们更加激烈的谴责。然后,再出现第三方,为第一方的激烈举动而辩护。直至最后,在四面八方的言论中,所有一切都变得暧昧而模糊了,社会也显示出了它最极限的宽容,我们甚至分不清,我们真正应该拥护和遵守的,到底是什么?
其中,丢失的一项最重要的东西,叫规则,不,应该叫精确的规则,模糊暧昧比无理可讲更糟糕。提前制作一套精密的判定标准,才能避免在意外事件发生时不知所措。你说我抄袭,我不承认,那好,我们对簿公堂,你提出你的疑虑,我拿出我的证据。谁都没有必要顶着或光荣或正义的帽子,谁也没有必要说谁的个人作风有问题。无论是心甘情愿还是心有不甘,规则摆在那里,我们只需按规则办事。无论规则正确与否,规则总是由遵守到完善的过程。至少在现阶段,你都必须要遵守。
或许,当所有一切都有规则之时,社会已不用担心那些单打独斗的“牛虻”是否已准备好面对迎面而来的痛击,因为,真正的牛虻,早已训练有素地朝着社会不公的方向,信心满满地准备还击。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