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新站区原财政局长董黎明,除了担任财政局长、办公室负责人、国资局局长外,还担任5家国字号公司的一把手。一人身兼8职,12年间,涉嫌受贿1200余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一家公司20%的干股。(9月1日《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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