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遭遇高票价的返乡儿童解困

2010年08月31日 07:19   来源:红网   郑渝川
    暑期即将结束,大批来深探亲的留守儿童要返回家乡。深圳往四川、江西、湖南等地的长途客运班车票价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在宝安、龙岗等地车站,有些票价更是涨了五成。不少市民质疑企业借此发“留守儿童财”有悖社会责任。对此,部分客运站工作人员否认涨价,称只是从平时的优惠价小幅调整为正常价格;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58热线工作人员认为,大幅涨价的车辆,可能是一些非正规车想趁机发财,欢迎市民对此拨打投诉。(《深圳商报》8月30日)

    本来,暑期让分隔两地的父母与孩子团聚,有助于这些家庭增进亲情,重构许多缺失的家庭功能;与之同时,留守儿童走出家乡,扩大与外部世界的接触,也有利于其走出孤独的心理和思想状态,从而建构更健全的人格。务工者全家团聚,以及将逐步通过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等政策实现的共同生活,也将有益于社会的和谐。

    如上功能、意义,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才能得以展现。但现在需正视的问题是,无论叫做优惠价回调,还是明白无误的直接涨价,说法有区别,来深务工者家庭为孩子返乡所付出的交通成本大大增长,却是没有疑问的。这些家庭将孩子从老家接到深圳,以及在深的暑期生活期间,所为之增加的开销累积起来,倘若再相加孩子新学期的学费、生活费,将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这也意味着,仍在深圳的外地户籍务工者,“金九银十”的日子不会太好过。

    深圳对公路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而非政府定价,也即是说,营运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将优惠价回调,或者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调30%。按照深圳市有关部门之前的解释,只要企业调价符合规定且明码实价,便无须申报。很显然,身处一个牌照管制的领域,具体企业必然要充分利用政策和规则,尽可能的提高规定时限内的收益,不会因为市民发出“关爱留守儿童”的呼吁,而牺牲营运利益,去承担多余的社会责任。政府也没有任何理由强制企业那么做。

    深圳市区两级各有关部门应该做的,首先是加强巡查,确保政府指导价上调幅度等规定落到实处,对冲破上调幅度而乱涨价的企业、车主予以严罚。而严罚的依据不是其未尽到社会责任,而是违背了具体的政策法规条文。很显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12358热线应当根据市民反映情况,及时汇报并促成及时的执法检查,而不是坐视不管,以猜测和空泛的“欢迎投诉”敷衍了事。

    其次,如前所述,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对于社会、对于深圳的和谐,都有益处。深圳市民政等部门、妇联和共青团等组织理应参与其中,以必要举措为外来务工者家庭分忧。譬如会商铁路方面,以政府补贴企业的形式,让留守儿童返乡都能买到半价票,或在客流量集中的区段开行留守儿童返乡专列;又如,在劳务工集中区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买断这期间部分长途客运班车的运力,专司运送返乡留守儿童,并为这部分车辆补贴高速公路运费、在每批次班车上安排深圳义工以照料返乡儿童。

    再次,从长远来看,深圳市应当加速推进面向外地户籍劳务工等阶层的公租房建设,积极借鉴重庆等地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经验并逐步在本地试点探索,推进福利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均等化,让更多的劳务工及其子女可以安心的生活在深圳,不必每年两次如候鸟般来回折腾。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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