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专项整治用“重拳”值得赞赏

2010年08月25日 14:30   来源:南海网   林伟

  作者:林伟

  8月23日,为期两天的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结束。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符强在总结会议上强调,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毫不放松地抓好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2010年8月24日《新疆日报》)

  我们都知道,工程建设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增强国力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事业。特别是随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新疆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序幕已经拉开,新疆的工程建设项目会越来越多,工程建设资金会越来越大,这无疑成为带动新疆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为新疆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已经成为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条“魔鬼定律”,一些违法违纪行为手法和花样不断翻新,腐败问题多发易发,已经成为阻碍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而新疆也不是“世处桃园”,在资金投放量大、建设项目多、时间要求紧的情况下,如果缺乏强有力的预防和监管措施,势必也会出现质量、安全、廉政等方面问题,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影响全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正因如此,集中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对于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所以,符强在总结会议上提出,要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重点关注项目立项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并符合项目规定的要求;项目土地、环评等各类审批手续是否完备;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规划申报是否一致;项目资金是否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滞后、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同时要形成监督合力,保证监督检查成效。

  我觉得,符强的一番话,让我们强烈感受地到新疆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强势态度、高压态势。特别是针对今年自治区纪委查处的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原副主任、巴楚县原县委书记刘喀生和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原县委书记李永兴在工程建设领域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符强强调,要紧密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依法依纪的原则,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办案合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问题绝不手软。

  我认为,这是构筑不让资金“走路”、不让干部“越轨”、不让工程“出差”的“防火墙”,是给领导干部设置的“高压线”、“警戒线”,鲜明地警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对此不能引起高度重视,思想上信马由缰、欲望上恶性膨胀、工作上恣意妄为,这无异于是在给自己的脖子上缠绕一圈一圈的绞绳,成为“工程上马,干部下马”悲剧中的新主角。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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