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至9月27日, 广西桂林市某区党政办公室一个党政办公室的接待员, 通过模仿领导签名,涂改报账凭证等手段,从该区会计核算中心以“政府公务费”名义虚假报账1235万元巨款,收入自己囊中,由此创造了近几年桂林贪污诈骗第一案。【消息来源:法制日报】
一个小小的接待员,模仿一下领导签字,居然就能逃过相关监督部门的法眼。这无疑不让笔者感到惊诧。领导签字因何就会如此效力。领导签字因何就能让所有的规章制度变得形同虚设。领导签字因何就能成为相关监督人员放弃正常监督权力的理由了。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在领导面前到底有多大效率了。因何一些党员干部把领导签字看的如此之重,并因此而放松起码的警觉和职业常识了。
“领导签字”成了通行证,说明一些地方政府领导说了算的局面还是没有多大改观。既然是一把手说了算,那么“领导签字”自然具有绝对权威。但这权威其实的存在将会产生两方面效果。一方面能够使政令统一,有利于提升办事效率。显示了领导的权威,也让领导很有面子。但如此也会产生一个可怕的负面效果。那就是一个领导俨然称了一个小皇帝。在自己的管辖的范围内,财权、人事、工作事务全一个人说了算。从而使个人代替集体的情况出现。而且,那些与领导关系紧密的人,他们对于领导的生活习惯、工作习惯,甚至个人嗜好都了如指掌。这些人肯定会有看到领导权威之下产生的诸多漏洞。这位小小党政办公室接待员能够在半年之内贪污诈骗1235万则正说明了这一点。
“领导签字”的政府内部流通、缺少透明度的现象值得警惕。应该立法严肃规范“领导签字”。应该将这个内部流通具有至高效力的“领导签字”也纳入民主公开的范畴。正如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所说:“要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只有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所以,只有推行民主公开,才能使所谓的“领导签字”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发挥它的权威性,让“领导签字”的权威性得到最大限度发挥,让可能出现的负面效果失去发挥的余地。才能不会再出现诸如一个小小的女接待模仿“领导签字”就能轻松贪污诈骗1235万的事件发生。
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存在明显失职。相关监督体系存在应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如果政府相关监督部门能够更细致一些,不盲目崇拜所谓的“领导签字”,而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章制度,遇事多问,多查一下。岂能出现如此荒唐的事情。政府主要领导也应该自居规范一下自己的行为,以成文的方式主动表露接受监督意愿。只有这样,才能使相关监督部门真正担负起监督的职责。所以,只有领导主动规范自己,推动政务公开,相关监督部门严格执法,才能使党和国家少受损失。
仿“领导签字”就能贪污诈骗1235万,这不由给我们提了一个醒,那就是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在行使职权的时候。是否应当对于自己身边的人加强监管和教育了。是否应该在职权行使过程中增加一些民主公开的程序了。
(责任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