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为何一再出现

2010年08月19日 07:50   来源:广州日报   陈尧
    继7月底江苏扬州一局长立下“向党保证”娶情妇的保证书之后,扬州惠民医院院长王春被曝写保证书与情妇结婚。(8月18日《潇湘晨报》)

    又见“保证门”,又见“保证哥”。在日益迈向和谐与法治的社会里,向情妇立下字据保证结婚本就极其荒谬。而当事一方是政府官员或事业单位领导时,其荒谬便进一步凸显出来。

    俗话说,“苍蝇不盯无缝的鸡蛋”,陆秀华是有夫之妇,却跟另外一个有妇之夫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她很难说自己完全是清白的、无辜的。

    因而,事情的真正看点不在于这对男女的孰是孰非,也不在于其间的情感纠葛和“心路历程”,更不在于双方反目成仇后相互揭发、相互指责,而在于不伦不类的“保证书”缘何一再发生在政府官员和其他公职人员身上,甚至以令人倍感错愕的“向党保证”的形式出现。

    各级领导干部讲操守、重品行、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是为官的一个道德基石。但相较于“丰满”的理想,现实有时候却很“骨感”。陆秀华持续反映的名贵车、别墅等情况值得相关部门重视。更加关键的是,一个背叛妻子和家庭、敢于向情妇保证结婚、生活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领导,为何照样能官运亨通?

    王春院长的娶情妇保证书,庸俗了一诺千金的实质,丑化了领导干部的形象。或许,正因为我们在执行制度时不够严格,在落实惩处上避重就轻,才导致诸如此类的“保证门”堂而皇之地转变为现实。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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