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是否真实与情绪无关

2010年08月09日 06:38   来源:长江日报   吴龙贵
    近日,网友发帖举报广东东源县委招录法院院长儿子,并称该法院院长儿子智力存在问题。对此,东源县委和县法院称,去年7月,县法院党组讨论决定招收徐行为勤杂人员,不存在县委书记特批;徐行智力比正常人稍微低一点,基本能胜任工作。(8月8日新华视点)

    与“法院院长智障儿被特批进法院”引发的舆论喧嚣相比,东源县法院的调查结果延续了以往所有“内部调查”的一贯传统:自话自说,避重就轻,语义暧昧且漏洞百出。其构思之巧妙,态度之傲慢,堪称官话之典范,以及搪塞舆论监督之必备法宝。

    东源县委宣传部和县法院提供的书面材料主要解释了院长儿子的智商问题,其一面称“智力比正常人稍低”,一面又称“智力没有问题”。至为重要的是,对于诸如“财政供养人员不公开招聘合理吗”以及“一把手行使职权能不回避直系亲属吗”等关键性问题,相关部门则只字未提,便果断地做出了“没问题”,“不违规”的结论。真不知道当地人事部门的自信从何而来?

    本来事情到了这一步,都还在可以理解的范围内,毕竟这么多年来,公众已经对于这类内部招聘的潜规则,以及打死不认错的中国式“死撑”现象也实在是见得太多了。但偏偏事件的敏感人物——县法院原院长徐周定似乎还意犹未尽,他强调——举报人被东源县法院判过刑,心里有情绪。

    这真是一个神来之笔,成功地把公众对其子是否符合任职资格以及程序是否合法的质疑,转移到了举报人的心理问题上。其言外之意是,判过刑的人心里有情绪,一个心里有情绪的举报人的话能信吗?或许在他看来,自己儿子是否智障是小事,而举报者的心理是否正常才是大事。

    很难相信,这是一个在法院工作多年且担任过一把手的“老法院”说出的话。法院工作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你只需要根据别人举报的内容,通过合法程序来自证清白就可以了,关人家举报者的“心里”什么事?事实上,但凡是举报者,心里都是有情绪的,看不惯贪官污吏,痛恨权力腐败,无法容忍现实中的那些丑恶的潜规则,这都带着一种强烈的情绪,没有情绪而举报才是一件怪事。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动不动就拿举报人的“心里”或者精神说事儿,并非徐周定的一时而语,而是在现实中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先给你扣上一顶“心理有问题”或者“精神病”的帽子,任你再说什么都不重要了。某种意义上说,这已经是对举报者乃至舆论监督的一种威胁和恐吓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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