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让个体尊严起来

2010年08月05日 07:16   来源:扬子晚报   徐迅雷

  这是8月4日这一天所见的新闻:

  成都一超市,一妙龄女子被超市员工要求脱衣搜身。在狭小的空间里,这名“盗窃嫌疑人”—— 紫衣女子一层一层地脱掉衣服,最终,连内裤都褪下了……那视频截图让人震惊(8月4日《华西都市报》)。

  在广东新会双水镇,因公司迟迟未发工资,数十名工人屡次讨薪,终获老板承诺发钱。领工资时,老板纠集20多名打手,将“讨薪积极工人”一一扇了耳光,之后才将工资发放。为了拿回工资,工人没有反抗(8月4日《广州日报》)。

  在陕西西安,取得法医学自考本科毕业证的青年钱益,报考公安分局法医职位,以总成绩第二名顺利通过笔试、面试和政审,并且已被正式录取,却因他的文凭是自考的,最终“录而未用”(8月4日《中国青年报》)。

  个体在群体面前,个人在“组织”面前,尤其是个人在“制度”面前,往往是很虚弱的。一个超市,可以让一名顾客剥光衣服搜身,以检查其是否“盗窃”;一个公司,可以拖欠员工的工资,老大不情愿地把工资“赏给”你了,却先要“赏”你耳光;此前还有“卖淫女”被拴了绳子游街的情形——这都是强势者对弱势者的羞辱,这是对“让广大百姓生活得更有尊严”的巨大反动。

  羞辱大抵有两类:实体性羞辱与制度性羞辱。相比于实体性羞辱,无形的“制度性羞辱”更为可怕。“制度性羞辱”是早年一个被时评界滥用的词,如今拿它用在报考公务员却“录而未用”的钱益身上,是再恰当不过了。因为这不是某个个人与钱益过不去,而是当时有关“制度”规定自考生不许参加公务员招考。原来辛辛苦苦考了个自学考试的文凭,到头来还不如到“西太平洋大学”去买个文凭。这样的制度性歧视,不是“制度性羞辱”那是什么?

  蔑视他人的人格尊严,剥人衣裤、扇人耳光、拴人游街、将优秀青年以文凭类型不对为由剥夺工作机会,这统统都是羞辱,甚至是凌辱。这样的坏事屡见不鲜,但有关方面都不难找到堂皇的理由。文学名著《格列佛游记》作者斯威夫特在一篇散文中写道:“人做坏事不令我奇,我奇的是做了而不害羞。”我国著名杂文家王大海跟上一句:“做了坏事不害羞也不令我奇,我奇的是此类人还有把坏事说成好事的本领。”

  没有“害羞”,只有“羞辱”,只见威严,不见尊严,这多么可怕。在一个羞辱盛行的环境中,羞辱者自己一不小心也会成为被羞辱者。化羞辱之环境为尊重之环境,尽管路漫漫,我们须努力。

(责任编辑:胡可璐)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