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城中村”要依法治之

2010年07月30日 06:54   来源:红网   周晓明
    村庄将建围墙、安街门、设岗亭,进出时人凭卡、车凭证。继大兴之后,北京昌平区也开始了村庄社区化管理之路。28日,记者从昌平区政府了解到,该区共确定了100个村实施村庄社区化管理。东小口镇、北七家镇、回龙观镇、沙河镇的44个村庄作为“人口倒挂”最严重地区,被推到试点一线,今年8月份开始实施。(7月29日《京华时报》)

    京城的事,本不关我的事。只是最近媒体过于密集宣传报道此事,将其与京官们的政绩相挂钩。于是,我按捺不住,也就插嘴几句,议议“城中村”自治。

    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天津宝坻县的大邱庄村全国有名,尤其是钢材生意做得十分红火,我所在的江苏仪征市对外贸易公司,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联系到了一个客户,于是就有了我大邱庄之行。住在天津要进大邱庄,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正好赶上公安部门通缉、追捕禹作敏,身带30万元汇票的我,看到旅馆通缉公告后,立即发电报给单位领导,请求放弃此单生意获准,我也匆匆从天津回到仪征,保全了单位资金的安全。

    大邱庄比现在京城的一些“城中村”出名吧。中国农民历来就有其不可改变的习性,这也是几千年战祸不断而形成的一种生存方式,一朝一夕想改变这样的生存方式,我看不大可能也不现实。这样的习性表现是什么呢?熟悉的人集群而居,只求偏安一偶,最怕打乱生活,排斥外来人员。就像如今京城的“城中村”居民一样,竭力推崇所谓的村庄封闭式管理。

    禹作敏的事例其后还有许多,这就是村民过度自治后的缩影。有的村,村里自配了坦克、装甲车护村,有的将村里的民兵组织起来,编成护村队,到头来“尾大不掉”,成为社会治安一大隐患。《村民组织自治法》,对村民自治有着明确的规定,作为京城的“城中村”,如何治理,才能既符合村民自治法要求,又能切合“城中村”现实管理的现状?我认为不能再走大邱庄的老路,要依法来治理“城中村”。

    在这里,我要向受众推介一下江苏江阴市华西村的管理方式,那儿没有围墙,那儿没有拦人查证,一切都是在有序管理之中,华西村外来人口虽然没有北京多,但单位面积内的平均外来人员,一定比京城的“城中村”要多的多,为什么华西村不需要围墙、设卡、查证,而京城的“城中村”就非得要行之呢?我想,这是北京人的一种排外情绪在作祟,总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外来人就不该和我争房子、争工作、争地位、争体面、争尊严……总之,外来人就不该留在北京。

    北京是中国首都,是全国人民的首都,凭什么京城“城中村”的居民就有这样的优越感,如果不是全国各地向首都纳税,京城“城中村”的居民至今生活还不是和全国大多数农民一样,天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干农活,“才穿了几天的油裆裤”,就不知道自己属于谁了。试想,如果没有外来人口的支撑,北京能有如此繁荣吗?

    再回到法律层面来说,村民自治法也得在宪法框架下行事。京城“城中村”居民围墙、设卡、查证式自治,说到底就是剥夺了大多数中国人的,在这一区域所具有的公民权,我想进“城中村”,可是我是外地人,没有进“城中村”的通行证,也就去不了这块皇城居民的“圣地”,也就是无端剥夺了我自由行走在祖国大地的权利。

    如果都以治安难管为借口,是不是东南沿海发达省份也来个设卡查证,让中西部的民众也进不了东南沿海地区?岂不乱了套!京城“城中村”封闭式管理和深圳“拒绝河南人入住小区”如出一辙,都是排外思想作祟的真实反映。希望官员们再推敲推敲实施方案,再想想有没有万全之策,切不可一哄而上,整一、二个村试点是可以的,搞100个村同步实施,我想最终的负面影响,一定会超出你们的预期想象。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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