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式”低保有拿尊严换饭碗之嫌

2010年07月29日 07:12   来源:红网   叶传龙
    

    郑州近日出台政策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劳动等12类人群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对此规定市民反映不一,有人认为政府应该在规范低保的申领程序及加强群众监督方面下功夫,不宜在法律之外人为缩小低保对象的范围。(7月28日《人民日报》)

    其实,不仅在郑州,全国很多地方都将参加公益劳动作为享受低保的一个附加条件。而出台这一政策的依据则是1999年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其第10条规定:“……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虽然让享受低保者参加的不过是清除城市牛皮癣和打扫社区卫生这类简单的公益劳动,但活动频繁,几乎每周都有,而一些老年人根本力不从心。更重要的是到社区和街道参加这种公益劳动,等于昭告了自己的贫困身份,是对贫困者的一种变相示众,有拿尊严换饭碗之嫌。

    实施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城乡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一种新型社会救济制度,体现了国家对这部分人群的关爱。实践证明,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低保制度确实起到了“减震阀”的作用。可很多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对享受低保者又是投票,又是公示,又要参加公益劳动,有时买个手机、进次饭店、喂个宠物狗都有人盯着,甚至要被剥夺享受资格,一些地方更是向低保户收取“电影费”、“卫生费”,如此巧立名目的捆绑,让低保户既难堪又气愤。

    当然,现实中也不排除有人住着豪宅、开着宝马吃低保,但这毕竟是少数,随着教育的深入和审核的完善,贪吃“免费午餐”的人会越来越少。对享受低保家庭进行严格管理是对的,但不妨“内紧外松”,即职能部门在低收入者申报和审核环节上多下功夫,而在日常的后续管理中,则尽量减少公开低保户身份,避免闹得满城风雨,人人尽知。这为他们减轻了压力,让他们享受低保的同时,也能享受到人格尊严。至于让享受低保者尽社会义务,参加公益劳动,也要本着自愿原则。对那些发自内心参加公益劳动者,可以鼓励提倡,对那些或没有时间或考虑面子而未能参加者,也不必“一刀切”硬性取消他们的低保享受资格。如果取消了,他们的生活势必又会陷入困顿,而这样又容易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事实上,有一些人吃低保,也许只是某一特殊时期生活陷入困顿,需要政府和社会施以援手。在这一时期,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在操作中多些人性化,给他们多一些理解、宽容和温暖,一旦他们渡过难关,生活条件改善,也会由衷地感谢政府和社会。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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