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金不是“唐僧肉”,骗保者当严惩

2010年06月27日 08:47   来源:红网   黄建安

  湖北3月份启动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以来,截止本月中旬,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01526人。全年预计减少城乡低保资金支出2.53亿元。(《长江商报》6月26日)

  由此看来,骗保现象在一些地方几乎到了十分疯狂的地步。一个省有20多万人在骗低保,据此全年可以减少低保金2个多亿。那么,从全国的角度看,这样的数字是不是很惊人了?我不敢想像。但有一个事实却是,如今的低保金好比“唐僧肉”一样,谁都想啃一把。骗低保者有之,为此帮忙造假者有之,开着豪车、住着豪宅、养着名狗享受低保者更大有其人。

  这一定程度上与国家低保政策有关。我国关于城乡低保的法律制度还不尽完善,对于那些骗保者处罚成本太低,对于是不是低保户技术操作上很难界定,等等,造成了一些人不该保的保了,而另外一些人却没有做到应保尽保,如此使一个好端端的低保政策却沦为了少数人中饱私囊、攫取不义之财的工具。

  堵住低保政策漏洞势在必行。这就要求对低保制度作出相应的立法变革。一方面,要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低保申请人应尽的权利和义务,从源头上防止造假骗保;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提高造假者的处罚成本,让造假者为之付出相应的政治成本、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

  一些国家,对于恶意骗保者一般都实行终身黑名单管理制度,即凡是发现一次骗保者,实行终身禁止申请低保。这一制度是基于对公民最起码的诚信度的考量。其实,一个公民社会,诚信是至关重要的。谁失去了诚信,谁就意味着要葬送自己的前途和命运。我们不妨也尝试一下这种作法。

  总之,低保政策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策,关乎社会和谐,关乎国家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曝露出的骗保问题已经摆在桌面上,关键是靠我们抓紧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变革,采取相应的过硬措施,以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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