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四年以来,丰城市荔棚社区居委会被指向低保户每年收取190元至270元不等的“低保回扣”,没有任何票据,否则不让领低保。一篇帖子在某论坛曝光后,居委会才悄悄地将一部分所收的数万元费用以“卫生费”的名义退还给了低保户。(7月27日《新法制报》)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对贫困人口的一项关爱制度,而丰城市荔棚社区居委会竟然向低保户每年收取190元至270元不等的“低保回扣”,这无疑会让低保户的生活雪上加霜。
新闻报道说,剑南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对这一事件回应称,确实存在向低保户收取费用的情况,但收的是卫生费。对此,笔者有两点疑问:首先,卫生费与低保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费用,就算要收卫生费,居委会有权在发放低保金时直接扣除吗?其次,当地普通村民说,从未交过卫生费,那么,所谓的卫生费为何仅针对低保户收取?
尽管事情曝光以后,居委会悄悄地将一部分扣留费用以“卫生费”的名义退给了低保户,但这种做法是自欺欺人,站不住脚的。我们不能忽视居委会吃低保“回扣”的危害,必须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对违规者进行行政和纪律处罚,才能遏制权力牟利的冲动。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