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用药清单曝光:“每开出一支通用名为氨曲南的药品,医生可拿到6.5元的回扣”。而惊现“回扣清单”的医院,是刚刚获得“2009年宁波市卫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的宁波市第一医院。(《京华时报》5月30日)
“先进”之下,其实难副,“回扣清单”无疑是对“卫生行风先进单位”的极大讽刺。当一项荣誉称号完成了从“赞美”到“反讽”意义上的过渡,我们需要追问的是,该医院是在怎样一种评价机制下得到这项荣誉称号的?或者说,一个医德尽失的医院是怎么在我们的评价机制下做到“名利双收”的?
这恐怕不仅仅是医院本身的本领,毕竟“医院卫生行风先进单位”不是自封的,借用小品里的话,该医院卫生行风先不先进,该市卫生主管部门还不清楚吗?一支药在市场卖多少钱,市卫生主管部门总是知根知底的吧?那么,将医院实际药价扣除医药成本,就应该知道医院是否先进了。我想,高回扣来自高药价,作为给予先进单位评价的卫生主管部门,即便不知道医院有高回扣这回事,起码也对该医院的卖出药价的利润略知一二;笔者想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授予该医院这样的称号,是不是太明目张胆了?
我们在看到医院黑幕的同时,不应该忽视了该市整个医药卫生行业的问题。一个巴掌拍不响,尤其是在这个明码标价的社会,“回扣”这种东西是逃不出业内人士的眼睛的。想要让“回扣”变成某个医院的潜规则,只有首先成为整个医药行业的潜规则才行,这样即便大家都知道了,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替我保密,我替你保密,忽悠老百姓不要紧,把握好卫生局的关系就行。所以我说,查不查得出来并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行业内的沆瀣一气,上下通吃。
正是医药行业的这种“集体舞弊”使得“回扣”之风盛行起来,“先进单位”不过是“领导满意的单位”,退一步说,在高药价的垄断下,也没有哪个老百姓患者愿意把“先进”挂在医院这种“烧钱”的地方门面上。
要破除“回扣”之风,需防医院药价上的“集体舞弊”,而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破除医药行业的市场垄断,让医院卖出的药价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逐渐趋近药品的市场价值。我以为,与其从医德上、行业监督上去规范医院药价,不如就此打破垄断,让那些高“回扣”药价接受市场的淘汰。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