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7月2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加强上级工会的指导,健全完善企业工会主席民主选举机制,选好配强工会主席,确保选出来的工会主席能代表职工,能为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在涉及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上,工会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旗帜要更鲜明,声音要更响亮,措施要更有力,努力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7月26日工人日报)
工会是职工的娘家,这句话听来好让人舒心。然而,近年来,各地工会置广大职工利益于不顾,只图自身工资待遇过得去,不求为职工服务过得硬,导致工会组织在职工队伍中的威信是一落千丈,甚至网上有人公开发贴,提议要解散工会,足见工会组织的处境,己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
有为才有位!实事求是地讲,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工人阶级是老大哥、主人翁,工会组织作用发挥还是正常的、到位的。那时,普通工人遇到突发事情,首先想到的是工会;职工家庭遇天灾人祸,也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工会的及时救助,这样的良性互动关系,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仍执行的较好。企业改制,“砸三铁”、国退民进、股份制……国家一套国企改革的组合拳后,国外资本家压榨工人的经验全部引进来了,国外早己证明了的先进的工会工作和职工保障工作,“精英”们在改革的计划书里没有提及,接手企业的“资本家”们也就赖得提醒,导致工会工作陷入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企业工会地位远不及门岗重要,让工会工作者再也硬不起腰板,来为职工鼓与呼、呐与喊。此处,我不得不推荐一下韩国汽车工业联合工会,上汽在韩国的双龙汽车项目,就是在工会的作用下泡汤的,看看韩国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做法,再看看现在国内企业工会的作为,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工会不为职工说话,反过来为企业主遮羞,听起来有点像是天方夜谭,可现在的现实生活中却不乏其例。好多企业危害职工权益的事件,都己成为全国仍至全球瞩目的事件了,可以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代表——工会,自始至终都保持沉默。说到底,还不是工会组织己成了资方的爪牙,企业兴旺时,工会组织成了企业主的“狗腿子”;企业破产之时,工会组织及其领导也就成了“丧家之犬”,可以说企业的工会纯属应对上级检查的摆设,企业工会组织早己成了资本家奴化职工的“道具”。
企业工会是这样,游离于党群口的市、县、区工会,地位也是风雨飘摇,尽管国家一再强化各级工会的地位,甚至将各级工会主席调高一级配置,但职位上调不等于为职工服务质量上升。相反,一些钻营者为了职务的提升,而一味迎合某些地方领导的意图,置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于不顾,与不法“资本家”们沆瀣一气,专干一些有损职工权益的事,让广大职工心寒。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着重强化了各级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能,这让身处职工地位的人们,感受到了国家层面的人文关怀。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的“要求敢于维护职工权益”的要求,更让广大工人看到了维护自身权益的希望,也真心希望各级工会,能借此机会重拾信义,赢得广大普通职工欢迎和爱戴。
一是要主动维权。工会是植根于职工队伍的一支中坚力量,运用得好,对于和谐社会建设有百利而无一害,作为工会组织的一员,无论是工会主席还是一般的干事,都要心中有职工,时时替职工作想,处处为职工考虑。无论是国家的政策,还是厂纪厂规的出台,首先要想到这些政策和规定,对职工影响有多大,会不会伤害职工的权益,可以主动而为,在矛盾尚未暴露之前,将有可能危及职工权益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遇到职工和企业主之间矛盾,要以工会的名义主动站出来,参与调停和处理,化解矛盾,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避免劳资矛盾的激化,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是要公平维权。工会历来就是一手托两家,手心是职工,手背是企业主、资本家。工会干部靠手背吃饭,但也靠手心生存。手背的企业主和资本家给工会干部发工资、发奖金、发福利;而手心的职工更是工会干部生存的基础,职工给工会干部的是底气、是信心、是尊严。为此,工会干部在维权过程中,要一碗水端平了,绝不能站在任何一方,而昧着良心替一方说话。因此,工会干部也要像组工干部一样,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干好工会工作,才能为职工说话,才能服务好劳资双方。
三是要敢于维权。工会的职能是什么,作为一个普通职工,我不太清楚,相信替职工维护好权益,应该是主要一条。试想,如果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损后,申诉到工会哪里,工会却不能为其维权和申辩,职工心里会怎么想?一而再,再而三,工会就会没地位,也没威信。只有大胆地行使工会应有的权力,主动有为地站出来为职工说话,维护职工合法的权益,职工才会从心底里感谢工会组织,感谢工会领导,可以说,敢于维权是工会赢得地位和威信的关键。
四是要善于维权。敢于维权是要有魄力的,之所以会有合法权益受损,就是因为劳资双方所处地位不平等,弱势的一方永远是工人,而强势的一方还时常得到地方政府和党委的庇护。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会善于维权要比敢于维权重要的多。要善于弹钢琴,更要学会“和事佬”,有些小纠份,工会的“和事佬”,要善于在笑谈之间,就能化干戈为玉帛,尽量不激化矛盾。而原则的事,就得原则办,让人觉得工会干部有外圆内方的处事风格,久而久之,职工信任工会干部,资方也相信工会干部。如此一来,工会理所当然就会得到劳资双方共同的认可,工作还有不好开展的理由吗?
主动维权也好,公平维权也好,敢于维权也好,善于维权也罢,最主要的是工会干部站在什么立场,替什么人说话。工会只要在职工权益受损的情况下,真心为职工说话,敢于替职工维权,这样的维权,就会得到职工和社会的认同。反之,为了舆论宣传需要,而假惺惺地摆几个维权的“造型”,在电视上闪一闪,报纸上登一登,网络上亮一亮,职工看不惯,社会也不认同!这样的工会:有,还不如没有!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