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违法,依法执法

2010年07月27日 06:35   来源:燕赵晚报   文/淡烟清荷 诗/剑胆琴心
    日前,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同时批评了东莞公布涉嫌卖淫妇女照片和武汉公布卖淫嫖娼人员姓名的执法方式。(7月26日《大河报》)

    东莞警方绳牵卖淫女游街、武汉公布涉黄人员姓名的执法方式,招致非议。公安部下发禁令,虽系亡羊补牢,但及时纠错仍会赢得百姓赞声。惟愿公安机关依法执法,人性执法,而非在出事后才想起补救。

    有道是:涉黄人员也是人,莫因执法把权侵。公安禁令显人道,依法办案得民心。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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