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工作还是保房子?认领导还是认母亲?四川省会理县许多公职人员不得不去做这些二选一的难题。6月7日,会理县出台规定要求,未按时完成或协助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多为被征地拆迁人直系亲属)调离工作岗位、扣发绩效工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7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就在会理出台这一规定的前20多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对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采取这样的方式拆迁的不是会理一个地方,但中央明令禁止之下还有这样的勇气和魄力,则足见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问题上力克万难的决心。
当然,会理县的规定说法很委婉,相比暴力拆迁的血腥而言,针对“未按时完成或协助完成征地拆迁”者的处理则是温柔的软刀子,虽不直接动用大棒,却杀伤力极强。工作岗位、绩效工资、评优评先不仅关乎经济收入,还影响个人前程,如此一来,面对株连式拆迁,鲜有不服软的,效果比反复谈判要直接得多,迅速得多,代价也小得多。而在一些地方政府那里,这种效果的实现往往是高于一切的。既高于人的基本权利,也高于上级的禁令。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