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顺:擅自下江河游泳是极大的浪费行为

2010年07月21日 15:00   来源:荆楚网   曾凡顺

  贪污浪费是极大的犯罪。

  每年一到夏季,因在江河湖泊游泳而溺水身亡,或因此遭险的新闻屡见报端。媒体和政府有关部门一再呼吁不要在非游泳水域下水,但仍有一些人不顾阻拦,置若罔闻,偏执地下水野泳。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不必大惊小怪,其实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行为!

  擅自下江河游泳,是浪费公共资源。每年夏季,为了防止江河游泳溺亡事故的发生,政府部门花费人力、物力、财力,设置警告标语,拉起防护栏,增派人手巡查防护……到了汛期,更是要加大投入,花费大量精力。一些人却丝毫不顾忌这些,硬是为了一时之快,擅自下水游泳,浪费了原本属于公众利益的公共资源。

  擅自下江河游泳,是浪费公众良心。孟子说:恻隐之心,人之端也。在当今社会,见义勇为的义举越来越多,而我们应该反思如何能避免一些不该发生的悲剧,尽可能减少善良人们的无谓牺牲。当一些人不听劝阻,擅自下河游泳而遭遇危险时,让岸上善良的人们为之揪心,甚至使一些义士为了施救而失去性命,很大程度上是在白白浪费大家的良心。

  擅自下江河游泳,是浪费家人感情。每个人在家人的心目中,是最有价值的,也是支撑家人全部情感的依托。如果擅自下江河游泳而溺水身亡,留给家人的只有是无尽的伤痛。那时,不仅是撕心裂肺的呼唤,更是“徒令存者伤”的悔恨。尤其是孩子在溺水身亡或在江河游泳失踪,对一个家庭来说,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培养一个孩子是多么的不易,这浪费了家长多少年的心血和感情。“今春兰慧草,来春复吐芳,悲哉人道异,一谢永消亡”,生命是最公平的,给每个人的都只有一次。我们需要珍惜和善待生命,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

  说句气话:再擅自下江河游泳,我们就站在旁边,见死不救!

  当然,我们做不到!那就请大家管好自己,别再“浪费”了!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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