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幼教要价255元是变相的抢劫

2010年07月15日 13:58   来源:荆楚网   王志顺

  “我女儿只上了一天的暑期兴趣班,就哭闹着不去,我去幼儿园办退学,竟然要扣255元!”昨日中午,厦门海沧东孚的周女士向导报投诉称,当地星光幼儿园的这种做法很不合理。(《海峡导报》7月13日)

  如果真如周女士所言,孩子上了一天普通的私立幼儿园,就要价255元,那么,这岂止是一个“做法不合理”了得,愚以为,无疑是一种变相的抢劫行为。

  不是么?从报道来看,周女士给6岁大的女儿报的是舞蹈和美术的暑期兴趣班,时间是两个月。包括学费、寄放、伙食、接送等费用总计770元。也就是说平均每天学费不过12元钱。而现在这家民办幼儿园却要了255元,这不有点类似于劫匪的行为又是什么?

  诚然,幼儿园请老师、买服装等都要花钱,而且孩子不来上课主要原因在周女士。这些都是事实。但问题是幼儿园请老师、买服装是在周女士女儿未来幼儿园之前就做了安排,还是周女士女儿到幼儿园报到之后才付诸实施?换句话说,缺少了周女士女儿,是不是这家幼儿园的老师也不准备请了,演出服也不准备买了?这显然不值一驳。而要按园方负责人所说“如果每个家长都是让孩子上一天就退钱,他们该怎么办?”是个“原则问题”,那么,显然,一天就收取周女士女儿255元,是个更大的“原则问题”,因为它不仅涉嫌乱收费,公然违背物价法之有关规定,重要的是还牵扯到学校的诚信问题。

  由于是民办幼儿园,又处于开拓局面阶段,因此难免出现资金紧张的状况。但越是这样,越不能贪图小利,越是要着眼于长远,越是要努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否则,一着不慎,势必导致全盘皆输。期望这家幼儿园最好能尽快退回多收周女士女儿的学费。幸许得到的是加倍的回报。

  255元,不过比周久耕抽的一包“九五之尊”香烟多那么一点点,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可能是10天乃至半个月的生活费。好在厦门市有关物价部门已明确表态“该幼儿园如此扣钱是不对的”,要求“其他多收的钱,幼儿园马上退还”。我们且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胡可璐)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