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下井是遏制矿难的最佳对策

2010年07月09日 13:23   来源:荆楚网   赵光瑞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7月8日《广州日报》)

  近些年,随着社会的发展,能源需求增大,伴之而来的矿难频发,成为我们挥之不去梦靥。似乎是,有多少煤矿,就隐藏着多少矿难危机,发生矿难是迟早的事。这真让人害怕,矿井成了疯狂杀人机器。国家为了化解矿难,成了了专门的煤矿安全监管局,可是依然矿难难止。难道遏制矿难,真的无解?

  在已经发生的一次次矿难中,我们发现,遇难的都是一线工人,企业管理者身份的人极为罕见。这或许不是频繁发生矿难的直接原因,但及有可能是矿难频发重要的间接原因。国务院要求,今后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管理者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国家虽然反复强调,要杜绝生产“带血的煤”,可是,由于每次出现生产“带血的煤”,带的都是别人的血,和各煤矿的管理者没有直接关系,因此这些管理者也不会真正吸取教训。在自己或别的矿生产出“带血的煤”之后,在种种利益驱动下,他们还会重蹈覆辙,这是矿难频发的重要原因。

  美国作为世界第二采煤大国,2008年的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29人,而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甚至实现了多年煤矿开采零死亡率。为什么我们每年亡人率是发达国家同行业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这可能和安全生产投入有一定关系。但安全投入是要花大钱的,如果管理者的命和安全生产没有直接关系,他们当然也就能省就省。

  虽然,近年来,我们在矿难赔偿方面有大幅度提高,增加了矿难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对于遏制矿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还不够,甚至同所需要的高质量安全生产投入要求相比,偶然发生矿难的赔偿成本还是要低一些。高赔偿仍然难以确保煤矿生产做到绝对安全第一。但如果管理者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就不一样了,什么样的成本,也超不过自己的生命成本,相信任何管理者都算得清这样的账。

  把企业管理者所承担的风险,同一般工人所承担的风险一致起来,才会最大限度地激发调动他们重视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因此,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管理者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是一项很有针对性的措施。这样才能够促使管理者,把工人的血看成自己的血,把工人的生命看成自己的生命,积极主动地维护安全生产。这样的要求既出,就要坚决抓好落实。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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