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镇官”当“村官”吃饭而忧

2010年07月05日 14:18   来源:红网   石飞

  浙江桐乡市濮院镇党委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全体镇机关干部每月至少做一天“村官”、走访一批农户、倾听一些呼声、搜集一些信息、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并做好履职笔记,按月上报。(7月2日《嘉兴日报》)

  毫无疑问,濮院镇党委这个决定的目的意义很好,既有利于机关干部转变作风,又有利于民情上传,化解基层矛盾。不过,机关干部当“村官”,虽是新鲜词,实际是传统工作套路,就是传统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每个镇机关干部每个月都能踏踏实实地到下面走村串户一天,肯定大有实效。现在一般乡镇都有几十名干部,天天都有人到村子里走访农户、倾听呼声、搜集信息、解决问题,那将是个什么效果呀?——党委对辖区内的社情民意时时刻刻了如指掌,群众所想所急所需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上访没有了,截访不存在了,官民融洽,政通人和,社会和谐焉!

  能否收到这么美妙的效果,关键取决于机关干部们的意识和觉悟。如果缺乏为民的真情实意,一天的“村官”就有可能是应付敷衍,恐怕什么积极的作用也不会有。甚至还会出现一种可恶的情况,到了基层,哼哼哈哈,指手划脚,颐指气使;头脸略微大一点的官,更是拿架子摆谱,前呼后拥。对于他们,老百姓只会侧目视之,躲恐不及。这种人到下面当一天“村官”,只会惹老百姓生一天的气。

  还是文归正题吧。我特别担忧机关干部当一天“村官”如何解决吃饭问题。这个问题不可小觑,报道中却没有提及,怎能不让人忧心呢。他们下去当一天“村官”,不可能饿着肚子工作,起码中午一餐不能少。怎么个吃法呢?是自带干粮充饥,还是回家吃了再回来,还是找个农家交费代餐,还是由村委会公款招待?按照现行一般惯例或曰“潜规则”,上面的官下来了,村委会“一班人”总是要陪着吃喝一场的,自愿也罢,勉强也罢,不可或缺,必须破费。日前,我到某县乡下专门调查这方面情况,好几位村支书都向我倒苦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上面有人来,三言两语谈工作,千儿八百小招待。大官小官都得敬,个个不能有慢怠。”如果这样的话,几十位“镇官”逐个轮番下去当“村官”,大吃大喝,本来就稀缺的村级财政怎么承受如此重负?村里无法承担,就要向村民乱摊派。其后果势必是,招民怒,积民怨。令“镇官”当一天“村官”的初衷,也就事与愿违了。

  所以我要说,濮院镇党委要求镇机关干部每月至少做一天“村官”的规定中疏漏了一个内容,即机关干部下乡不得扰民,严禁接受公款吃喝招待,要自带干粮,或在村民家交费代餐(村干部不得陪餐)。这样做,“镇官”们的一天“村官”的行动,才会受到老百姓的欢迎。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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