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广东江门市将率先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据了解,廉政公积金制度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凡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规定,未受到处分的公务员,5年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余款为长期基金存至退休时一并领取。(6月29日《南方日报》)
想凭“廉政公积金”制度来提高公务员的“廉洁度”,这种想法充满着天真。说实在的,这种制度除了增加公务员的福利,别无用处。
廉洁是公务员的基本要求,不廉洁就不能继续当公务员,然而,公务员廉洁了,居然可以发钱,这不是变相在给公务员发钱吗?很可笑的是,竟然厚颜无耻地说,“廉政公积金不是福利待遇”,这完全是胡说八道。据透露,目前这一制度暂时不会推广到四市三区。因为不具备一定财力很难开展。而江门预计每年财政为此拨款近2000万。如果不是发钱,为何江门每年要拨款近2000万?更可笑的是,“廉政公积金”又以官本位呈现:厅级干部1600元/月,正处(局)长1400元/月……
“廉政公积金”,说到底是用金钱来刺激廉洁。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廉洁”。从实际来看,“廉政公积金”发得再多,也不能使公务员变得廉洁起来。看看那些贪官,贪起来都是上百万、上千万,他们在乎“廉政公积金”的这点钱吗?
公务员廉洁能够发钱,那公民遵纪守法谁来发钱?既然是公务员,就应该按照公务员条例遵章守纪,做不到请退出公务员队伍。
要想公务员廉洁,一方面公开权力,让权力透明运行,另一方面公开公务员财产,一旦发现公务员有违犯规定和法律的,严格照相关规定处理。现状是,公务员退出渠道一点都不“畅通无阻”,对公务员的监督上却处于“无所作为”,看看那些贪官是怎么被“发现”的?要么是小偷偷出来,要么是“二奶”反出来,如此,“廉政公积金”能治本吗?
什么时候公务员不敢不廉洁,什么时候公务员想要不廉洁也不可能,那就根本用不着弄这个中看不中用的“廉政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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