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界首市交警在市区履行巡逻管控时,查获一名醉醺醺的车手,尽管拿不出驾驶证和行驶证,但当民警让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时,这位吃请归来的村官突然来了精神,把笔录当成报销单,签上“同意报”三个字,并说:“我是村治安主任,我签字一样好使,谁也不敢不报……”
酒后吐真言,其实不但是真言,还有真相。比如这位醉村官的搞笑签名就来自其手中的签字权。习惯成自然,若非平日对这点权力运用得心应手,哪会在关键时刻认不清“形势”,错将警方笔录当报销?若不能熟练地让这点权力产生极大“效益”,别人又哪里会“请我吃饭,不喝不行”?所谓醉,醉人的是酒,醉心的,还是权,哪怕是最基层的九品芝麻官。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