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到镇里去查实,我还不知道我是低保户。”近日,安徽太和县倪邱镇花园村一些村民反映,自己早在2007年就通过低保申请,但却被村干部隐瞒,通过私下另办卡将村民本应享受的低保款全部截留。(5月8日《中安在线》)
小小的村官居然有此“通天手法”!
村官的能量不当被低估,尽管他们职位低,但权力大。集行政审批权、事务处理权、财产分配权等于一身,具有很大权力寻租空间。而利用手中这些权力,实现对民生资金的占有和掠夺,也就成了有些村官惯用的手法。
笔者在农村工作多年,对此有一定了解。从以收取费税提留、各种罚款为名横征暴敛,层层加码,到低保、粮补、救济和救灾资金等各种民生资金发放中,隐瞒截留,层层剥皮,惠民资金成了惠官资金、利己资金。曾有某村会计,采取技术手段,在发放名册上,去大留小,让领取人签字,侵占了大量补助资金。比如,本来某人应领180元补助款,而他在造册发放时,只写80元,待手续完备后,又在前面添上1字,如此一来,滴水不漏。
与上百万、千万的大贪相比,村官们的侵吞更像小儿科。但小儿科亦有大作为,无所不能的渗透,使得无所不用其极,长期下来,隐性的收入就相当庞大,一些很会操作的村官,往往成了当地有名的“土财主”。
惠民资金不在多少,关键体现国家一种关怀与照顾,使得低收入者“生活得更有尊严”。这些钱,有时不是救急就是救命,十分重要。因此,保证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就相当关键。村官对于惠民资金的掠夺,数量虽小,破坏却很大,从小的角度讲,是对民生的漠视,是无德的表现;从大的方面讲,是对法律的藐视,是一种违法行为。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是数目较小,操作隐蔽,不易发现,难以打击,违规现象就成了一种公开的秘密。
之所以套骗现象屡试不爽,一方面是信息不公开,使得群众对各种惠民政策不了解,有了操作空间;二是程序上不完善,中间环节复杂;三是相关部门一发了之,缺乏后续管理、监督,或使之流于形式。
因此,加强信息公开、改善实施方式、细化监督管理就很必要。唯此,才能遏制“抽水”和截留,惠民资金才会真利民。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