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社会的风尚。
进入21世纪,“老师”这个称呼开始流行起来。当然,这首先说明教师这个职业受到了尊重,但人皆可称“师”,却总是有些让人觉得颇难接受。
按照中国古人“天地君亲师”的观念,除了天、地、君、亲这四尊之外,接下来就是“师”了,所以很显然,“老师”是一个非常尊贵的称呼。而如今只要是唱得几首歌,演得几部电影电视,抛头露脸之时,就互相称呼为“老师”,这个尊贵的称呼真是每况愈下了。
在这里,笔者想谈谈大学里“老师”这个称呼。在大学里,但凡是学校的员工,都称“老师”,这是一个“从来如此”的惯例,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但从来如此未必就是对的。
笔者以为,在大学中使用“老师”这个称谓,只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被称呼者的职业就是“老师”;二是称呼者从心里就认被称呼者是自己的“老师”,是心甘情愿地要以他为师。舍此二者,其他皆不宜称“老师”。因此,在大学行政人员中,除了以老师身份兼任行政职务,或者称呼者确实认为某位行政人员可以成为自己的老师,他者一律不宜称“老师”。之所以近乎迂腐地强调这一点,原因在于,这看上去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实质上却是关乎大学的办学理念以及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的大问题。
教书育人,学术至上是大学的立校之本。而大学行政岗位的职业性质就决定了它是从属于教学科研的,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在这里有必要明确,说“从属”,说“服务”,并不意味着教师和行政这两种职业之间有高下之分。在笔者看来,大学中的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应该是两个并列的系统,它们的职责不同,其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亦应不同,这是建立所谓现代大学制度首先必须明确的一个理念。而在目前的中国高校中,在这一点上恰恰是不明确的,大学中“老师”称谓的滥用,就是这种观念混乱的一个表征。
在我们学校有这样一些常见的现象:当一些处级干部被人称为“某处长”的时候,他往往会说:“别客气,你叫我老师吧。”在一些处室中,职员之间互称“老师”,并以为这是一种良好的行政文化。凡此种种,都说明大家只是将“老师”当作了普通的称谓,认为互称“老师”或自称“老师”是一种谦虚的表示,如果被人称作处长,则是“官本位”了。其实大谬不然。职业行政人员被称及互称“老师”,是混淆了教师队伍与行政管理队伍的区别。以至于真正的老师为了以示此“老师”非彼“老师”,在某些场合就非得称为教授、博导不可了,这真是一个非常无奈的结果。
夫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中国大学中“老师”称谓的滥用,说明我们离古礼已远,距基于西方传统的现代大学制度文化也不近。在现代大学的文化建设中,我们还处在一个颇为尴尬的境地呢。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