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去年向公众公布了举报途径,截至5月10日,有一宗核实属实,已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市住房保障办决定兑现承诺发放500元奖励金,但却因为找不到举报人无法发放。(5月25日 《信息时报》)
500元的奖金没人领无疑暴露了奖金无人领表达了对被举报者的心理畏惧和举报人对司法机关能否公正处理的怀疑,惧于被打击报复。由于现阶段我国缺乏对举报人保护的成熟制度,举报人始终处于“戴着镣铐跳舞”的尴尬境地。而且又有前车之鉴的心理负担,多数举报人恐怕不会为了奖金冒险现身,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烦或危险。
但是,无论举报人领奖还是不领奖,其实都是正常现象。奖金本来就不是举报人的主要目的,除非奖金数额特别高。(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奖金往往只有千儿八百块钱,风险与收益不相称。)2009年腾讯网的一份网络调查中的 “举报贪官,你最关心什么”这个问题中,44%的网友最关心举报结果:有关部门会不会徇私;22%的网友最关心举报人的安全保障问题;22%的网友表示最关心举报线索会不会泄露;8%表示最关心举报线索和证据不好找;只有4%的网友最关心举报的奖金问题。
获利不是举报的原动力,醉翁之意其并不在酒。而每一次举报如果不是举报人正义感太强,或者因自己被贪腐者逼得走投无路,很少有人会选择冒险举报官员。举报者求的是,自己的举报能够引起重视,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清事实,将贪腐者绳之以法,将昭昭之理明于天下,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即便是石沉大海,也乞求千万不要互通消息,出卖举报人……
而且,即便举报成功,司法也不能够做到尽如人意。问题干部“落马”之后异地迅速“上马”,被举报人受到的处罚力度不够,甚至是前脚刚寄走举报信,后脚举报信就到了被举报者的手里,举报不成反被“跨省”……这些令举报人心寒的事情还在一些地方上演着。权力被滥用,公信被损伤,这些仅用奖金的数字是无法弥补的。
所以,现在即便有高达百万元的奖励依然没有人去领,因为公众觉得这种引火烧身的事情离得越远越好。而案子破了,被举报的对象受到公正合理的处罚,举报人的目的就达到了。这相对于举报人来说是最好的回报。举报人不领奖金,从另一个侧面也再次宣示了公众个心意:公正合理的司法就是最好的报答和奖金。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