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广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去年财政收入仅1.3亿元。今年,县里提出“11168”工程目标,计划年内完成20多亿元的市政工程建设,并用10天完成33万多平方的拆迁任务,使1000多户群众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征用。而这些拆迁都是在没签订补偿协议、没对群众进行妥善安置情况下进行的,是违法拆迁。(5月25日《京华时报》)
又见政府权力的“大铲车”,仅用10天完成33万多平方的拆迁任务,可谓威力无比,勇往直前,效率惊人,所到之处立马夷为平地。近年来,违法拆迁、暴力拆迁频频出现——“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政府暴力拆迁,唐福珍自焚身亡”……有关人士分析:拆迁引发的官民关系紧张,某种程度上也缘于现行《拆迁条例》带来的“制度性紧张”。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够完善,抑或还有利益的驱动,权力才屡屡在“官民对抗”中成为“胜者”,甚至成为“暴力”,这一点表现在拆迁上最为明显。
“阳光总在风雨后”,现行的《拆迁条例》将被“拆迁”,让人们看到新条例即将问世的曙光。国务院法制办于今年1月底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黎明前的黑暗”,就在新条例即将出台和施行之际,“逼迁”、强迁、违法拆迁正在上演“最后的疯狂”。“拆迁之恶”在新旧条例交替期变得更加明显,更为可恶,也愈来愈嚣张。因为很多地方政府知道,新条例施行后,拆迁“难度”加大,就会增加“行政成本”,就会降低“工作效率”,甚至会束缚自己的手脚。
“邯郸学步”是一个典故,地球人都知道。地发邯郸市的广平县,在拆迁上何尝不是“邯郸学步”呢?现行《拆迁条例》“出经验”——违法拆迁与暴力拆迁的经验。外地的违法拆迁“经验”是现成的,也是“低行政成本”的,操作程序简单,“收效”相当明显。于是,弘扬“邯郸学步”精神,传承“邯郸学步”传统,扩大“邯郸学步”外延,进行着违法拆迁的“克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说不定,他们的经验又会成为下一批“邯郸学步”的典范。如此循环往复下去。
“好的制度能把坏人变成好人,坏的制度也可以把好人变成坏人。”终结违法拆迁的“邯郸学步”,亟待新条例的“问世”,把权力的蛮横“拆除”掉,让权利的“新居”顺利“乔迁”。并且,在新的制度设计下,我们的行政手段除了做到“有法必依”之外,更要“大变样”,不能延续“邯郸学步”的荒唐与“行政克隆”的机械,用创新的思维,与时俱进的行政手段,来达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目的。
(责任编辑:胡可璐)